根据《淮北市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烈山区农业防灾救(减)灾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烈农财〔2024〕2号)文件精神,经主体申报、镇村人员核查,共有94家受灾主体符合我区农业防灾救(减)灾资金实施方案补助标准(其中种植业生产主体65家,养殖业生产主体29家,现将古饶镇农业防灾救(减)灾统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61-7051005。
古饶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