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辖区自然灾害防范应对与处置能力,规范应急工作流程,保障应急救援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依据《烈山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组建
总指挥长:街道党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全面统筹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副总指挥长:分管应急工作的街道党委委员、应急工作负责人(协助总指挥长开展指挥调度,负责专项工作推进)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街道人民武装部、民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管。
(二)应急指挥部核心职责
1.贯彻落实街道党委、办事处关于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的决策部署,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自然灾害防治与抢险救灾全流程工作;
2.协调辖区内各成员单位、社会组织及专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统筹调配应急物资、人员和设备;
3.及时研判灾害发展态势,决策启动、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妥善处置各类灾害衍生、次生事故;
4.对接上级部门,汇报灾害处置进展,争取指导支持,落实上级交办的应急处置任务。
(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
街道设立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作为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分管应急工作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应急工作负责人担任,成员从各相关部门抽调,负责日常统筹协调与应急衔接工作。
(四)应急办具体职责
1.负责自然灾害险情、灾情的信息收集、核查、汇总与分级上报,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完整;
2.分析研判灾害发展趋势,评估灾害影响范围与损失程度,针对性提出应急处置、整改优化建议,报指挥部决策;
3.督促落实指挥部关于自然灾害防治、抢险救援的各项部署要求,跟踪工作推进成效,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4.牵头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应急知识普及工作,统筹应急工作档案管理,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应急相关事务。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临海童街道辖区内一般级别自然灾害的应急防范、处置与救援工作,涵盖暴雨、台风、地质灾害、洪涝等常见灾害类型。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级别自然灾害,立即启动上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街道按要求全力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灾情速报管理机制
(一)速报时限要求
1.各社区为灾情首报责任主体,辖区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自然灾害时,须第一时间(不超过15分钟)口头上报街道办事处,30分钟内补报书面信息;
2.发生一般自然灾害时,各社区须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完成书面上报,明确灾情基本情况;
3.街道办事处接到各类灾情报告后,立即核查信息真实性,1小时内同步上报区政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上级主管部门,同步启动对应级别应急响应,推进抢险救援。
(二)速报核心内容
灾情速报需明确以下关键信息:灾害发生的具体地点(精确到村/社区、网格)、发生时间(精确到小时);灾害类型、影响范围及规模;灾害引发原因初步分析及发展趋势预判;已造成的人员伤亡、失踪数量,房屋损毁、基础设施破坏等财产损失情况;已采取的抢险救援措施、救援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四、预防预警与前置准备
1.依据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划定的灾害风险区域,明确辖区内自然灾害高风险区、中风险区范围,在风险区关键点位设置警示标识、防护设施,公示预警电话与避险提示;
2.结合风险区地形地貌、人口分布,科学制定预警信号(如广播、微信群通知等),规划多条安全撤离路线,明确撤离集结点,确保群众快速转移避险;
3.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针对高风险区、老旧房屋、基础设施等重点部位,建立隐患台账,限期整改销号;
4.向辖区群众、企业发放防灾减灾宣传单,明确避险常识、应急联络方式、转移流程,提升群众自主防灾意识。
五、成员单位专项职责
1.街道人民武装部:组建民兵应急抢险分队,接到指令后立即赶赴灾区,重点开展被困人员搜救、被压埋人员解救,协助推进工程抢险、设施抢修等工作;
2.街道派出所:牵头组织人员疏散转移,动员受灾群众前往安全区域,险情危急时可依法依法组织避灾疏散;开展被困人员救援,处置水灾、爆炸、危险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
3.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规划灾区临时安置点,协调安置点物资保障、后勤服务,做好应急会议组织、文件流转、信息汇总发布等工作;
4.辖区学校:排查校园灾害隐患,制定校园应急疏散方案;灾害发生后妥善安置灾区学生,协调落实临时就学渠道,保障正常教学秩序;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医疗应急分队,开展灾区受伤人员救治;落实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工作,加强饮用水、食品卫生监管,防范传染病暴发流行及食物中毒事件,配合上级部门处置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6.民政办公室:负责灾民临时安置、生活救助工作,统筹救灾物资分配与发放,规范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确保救助精准到位;
7.城管:牵头抢修灾区损毁交通设施,清理道路障碍,保障救灾物资运输通道畅通;指导村(社区)开展小型道路抢修,维护灾区交通秩序;
8.各社区“两委”:落实灾害隐患日常巡查监控责任,明确专人值守高风险点,发现险情第一时间上报;灾害发生后立即组织群众开展先期自救互救,协助推进人员转移、物资分发等工作。
六、宣传教育与应急培训
1.街道统筹开展常态化防灾减灾宣传,通过宣传栏、微信群、入户走访、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普及自然灾害防范常识、避险技能及自救互救方法,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2.定期组织街道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应急分队成员开展应急处置培训,重点培训灾情上报、风险排查、人员转移、物资调配等实操内容,提升应急队伍专业能力;
3.结合辖区灾害特点,每年至少组织1次自然灾害应急演练,检验预案可行性,优化应急处置流程,提升各部门协同作战能力。
七、监督检查与风险管控
1.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上级应急部门指导下,街道建立常态化灾害风险排查机制,定期对辖区高风险区、隐患点开展专项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及时限;
2.重大灾害天气来临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核查预警准备、人员值守、物资储备等情况,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地见效。
八、责任落实与奖惩机制
(一)表彰奖励
对在自然灾害应急防范、抢险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依据《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及上级相关规定,报请街道党委、办事处或上级部门予以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
(二)责任追究
1.对因人为因素引发或加重自然灾害的单位及个人,严格按照《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对在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推诿扯皮、迟报漏报瞒报灾情等行为,导致灾害损失扩大或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附则
1.本预案由临海童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根据上级政策调整、辖区实际及应急工作需要,适时修订完善,修订后报区政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