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烈山区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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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11-19 15:33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经开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烈山区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12


烈山区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784号)和《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和淮北市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工作方案》(淮政办〔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烈山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家禽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要求,推进家禽业生产稳步发展,突出规模健康养殖、禽产品加工业发展,转变禽产品供应方式,建立安全禽产品经营新模式,努力构建我区家禽业发展新格局。到2020年,全区规模养殖比重达90%以上;改造提升家禽屠宰加工业,规模化集中屠宰加工比重达80%以上,逐步形成地方特色的禽产品品牌;全区建立质量可控的冰鲜家禽产品冷链供应体系,活禽交易市场全面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管理制度。

二、主要任务

1.稳定发展禽业生产。积极争取安徽省实施的肉鸡、蛋鸡遗

传改良项目,逐步完善我区家禽良种繁育体系,重点支持建设各级扩繁场,提升其供种能力。到2020年,全区父母代种禽年存栏力争不低于2万套,家禽良种化率达95%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提升标准化水平。以提升标准化禽舍、推广自动化设备为重点,按照品种优质化、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的要求,引导分散饲养向规模化养殖转变。到2020年,全区力争创建市级以上标准化家禽养殖场10家。(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努力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健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建立养殖污染监管制度,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确保资源化利用各项措施见到实效。到2020年,规模化家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严格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审查,落实安徽省H7N9剔除计划实施方案。依法加强养殖、屠宰等环节的检疫监管,规范出证上市,建立动物卫生档案。扩大对规模养殖场的监测排查范围,加大疫病高发季节监测频次,密切掌握疫情动态。强化养殖场(户)疫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其建立和落实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优化家禽养殖、屠宰布局。各镇(办)要统筹做好家禽养殖场、屠宰场的规划布局和建设,远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烈山镇、杨庄街道办事处城镇规划区域。因地制宜改造升级现有屠宰场、城区周边的代宰场点。要引导鼓励本地家禽养殖企业拓展产业链条开展屠宰加工,或引进知名屠宰加工企业与本地相关企业合作,并给予用地等政策支持。同时,积极争取财政政策与项目支持,对家禽屠宰加工企业的升级改造予以重点扶持。力争到2020年底,全区年集中屠宰加工量达1000万只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推进家禽业产业化发展。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发展,组建家禽业产业化联合体。结合产业扶贫政策的实施,帮助贫困户与龙头企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家禽养殖实现脱贫。引导帮助养殖场(户)与屠宰加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形成利益共享机制。支持本土企业同国内外知名企业、知名品牌合作,引进管理、技术,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规模效益。(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加强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各镇(办)要引导有条件的商场超市、肉品经销商、配送中心参与禽产品冷链配送业务,支持建设城区农贸市场冰鲜、冷冻禽产品专卖区,改善经营环境。支持禽产品加工企业建设冷库,配备使用各种新型冷链物流装备,完善产地预冷、保鲜运输等设施,扩大冰鲜、冷冻产品的配送范围。(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水局;配合单位:区市场局、区农水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大力推行冰鲜禽产品上市。按照政府组织、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冰鲜上市的要求,大力推行冰鲜禽产品上市,切实转变现有禽产品供应方式,引导改变消费习惯。对主城区内人口密集的农贸市场,逐步取消活禽交易。暂时不能取消活禽交易的,要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卫生安全。城区及镇(办)农贸市场要逐步降低活禽交易量。(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市场局、区农水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创新流通和消费模式。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在全区范围内跨地区开展经营业务。组织禽类加工流通企业与部队、机关、院校、超市、社区等单位对接,建立直供直销关系。创新适合现代生活需求的新业态,积极推广禽产品电子商务、养殖加工餐饮一体化、连锁经营等安全健康便捷的禽产品营销和消费新模式,培育和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禽产品品牌。(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农水局、区市场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建立“1110”和休市制度。认真落实“1110” (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制度,严格执行H7N9等人畜共患病处置各项规定。若全区局地出现人感染病例,所在地镇(办)要及时通报情况并会商周边镇(办),根据疫情监测预警和评估情况,由所涉镇(办)适时划定范围、明确具体时段,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并提前向社会发布,同时负责处理好休市相关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市场局、区农水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11.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将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工作纳入农业产业化考核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办)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分解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确保相关措施落到实处。发改、财政、农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商务、卫健、市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配合单位:区委督查考核办公室、区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2.强化财政支持。认真落实涉农资金,按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利用中央、省、市下达的涉农资金,用于扶持家禽原种场、祖代场、扩繁场建设和适度规模家禽养殖场改造升级,支持屠宰、冷藏、运输等环节的设施装备更新改造、品牌建设等重点工作。对符合规定的家禽规模养殖场,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科经局、区农水局、淮北供电公司烈山分公司、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3.强化金融支撑。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小额贷款,开发金融新产品。在推进家禽养殖业保险业务的基础上,将家禽目标价格(指数)保险纳入特色保险品种目录,积极开展家禽目标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发挥功能作用,努力为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农水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4.强化行业监管。市场部门要加强对生产加工、经营场所的检查监管和市场准入;商务部门要组织白条鸡、冰鲜禽产品货源,保障市场供应;卫健部门要做好H7N9流感等防控知识的宣传,开展疫情预测、监测和报告工作;农牧部门要加强对禽类养殖、调运和屠宰加工等环节的检疫监管,规范检疫证明出具。(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局、区卫健委、区农水局;配合单位:区有关部门)

15.强化指导服务。加强健康养殖、禽产品研发、冷链运输等关键技术研发,大力推广新设备、新技术。积极开展基层家禽养殖场(户)技术推广和培训指导。扎实推进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监测实验室建设,落实家禽企业禽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提高家禽检疫、监测能力,保障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安全。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建立诚信体系,合力推动家禽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附件:1.具体任务分解表

2.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具体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时限要求

1

全区父母代种禽年存栏争取不低于2万套,家禽良种化率达95%以上。

区农水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办)

2020年底完成

2

全区力争创建市级以上标准化家禽养殖场10家以上,规模化家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

区农水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办)

2020年底完成

3

全区年集中屠宰加工量达1000万只以上。

区农水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办)

2020年底完成

4

全区要全面推行禽产品冰鲜上市,对主城区内人口密集的农贸市场,逐步取消活禽交易。暂时不能取缔活禽交易的,要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卫生安全。城区及镇(办)农贸市场要逐步降低活禽交易量。

区商务局

区农水局、区市场局、各镇(办)

201910月完成

5

积极推进涉农资金,按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利用中央和省下达的涉农资金,用于扶持家禽原种场、祖代场、扩繁场建设和适度规模家禽养殖场改造升级,支持屠宰、冷藏、运输等环节的设施装备更新改造、品牌建设等重点工作。对符合规定的家禽规模养殖场,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区财政局

区科经局、区发改委

淮北供电公司烈山分公司、区农水局、各镇(办)

20198月完成

6

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仓单保单等抵押担保方式,开发金融新产品。在推进家禽养殖业保险业务的基础上,将家禽目标价格(指数)保险纳入特色保险品种目录,积极开展家禽目标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和各级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要发挥功能作用,及时为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区财政局

区农水局,各镇(办)

20198月完成

 


 

附件2

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统计表

单位

序号

修改意见

采纳

情况

备注

区委督查办

1

11.强化组织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区委督查考核办公室、区农水局;配合单位:区相关部门,建议牵头责任单位改为配合单位

采纳

 

区商务局

2

9.创新流通和消费模式。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在全区范围内跨地区开展经营业务。

建议牵头责任单位改为区市场局

10.建立“1110”和休市制度。认真落实“1110”制度,建议牵头责任单位改为区市场局。

 

不采纳

理由是商务局职责是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对市场进行宏观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区卫健委

3

无意见

 

 

区市场局

4

无意见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5

无意见

 

 

区生态环境分局

6

无意见

 

 

区财政局

7

无意见

 

 

区发改委

8

区发改委无物价职能,无法承担与物价相关的职责。

采纳

 

区科经局

9

无意见

 

 

淮北电力公司烈山分公司

10

无意见

 

 

宋疃镇政府

11

无意见

 

 

古饶镇政府

12

无意见

 

 

杨庄办事处

13

无意见

 

 

临海童办事处

14

无意见

 

 

任楼办事处

15

无意见

 

 

百善办事处

16

无意见

 

 

烈山区税务局

17

无意见

 

 

烈山镇政府

18

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