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烈山区依法整治非法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6-01 09:10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经开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烈山区依法整治非法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6月1日

烈山区依法整治非法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2019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淮北市反馈意见“四项清单”整改工作,根据《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要求和《淮北市开展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部署,严厉打击非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规范我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打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行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严格管控油品质量,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经营行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助推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无证无照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超核准许可范围经营、出租、出借、转让证照、证照不一致的加油站点及流动加油车经营行为。

(二)整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经营行为。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经营行为,包括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利用炼油副产品与标准油品进行勾兑销售的行为。

(三)整治非法储存、运输成品油经营行为。查处非法储存、运输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擅自建设安装储存油罐(包括安装撬装加油设备)的行为;查处为非法成品油经营者提供仓储设施的行为;查处租赁成品油仓储企业油库开展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整治其他非法经营行为。清理取缔非法成品油仓储点、销售窝点;重点打击有组织、上规模的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淮北市《开展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召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各镇办负责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摸清成品油经营市场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成品油经营户台账。通过“南湖之声”等平台,利用海报、标语、广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依法查处阶段(6月16日至8月31日)

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每周至少集中行动一次,确保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淮北市反馈意见“四项清单”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12月31日)

围绕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通过定期不定期巡查、常态化“回头看”等方式,对重点区域的经营主体逐一复查,持续加大对“黑加油站点”以及销售假冒伪劣车用燃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把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及专项行动中列入“黑名单”的站点,要逐一查、反复看,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巩固和提升专项行动成果,切实维护好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市场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烈山公安分局、烈山交通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和各镇办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作为,构建全区上下齐抓共管、协同攻坚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任务,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做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杜绝监管盲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整治期间,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督查,定期通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推动不力的单位,将按程序严格责任追究。

(三)广泛宣传引导。专项行动期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谁

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坚持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相结合。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成品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积极宣传正面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成品油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举报和受理制度,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营造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强化信用约束。在查处成品油非法经营、仓储运输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对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对符合列入“黑名单”的依法列入并公示。强化“一次违法、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防止成品油非法仓储、运输、经营行为死灰复燃。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在集中整治的同时,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科学合理布局站点建设,满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做到疏堵结合。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动态预警、常态监管的工作机制,坚决遏制非法成品油经营行为。

(六)建立月报制度。各部门每月25日前将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行动结束后,12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形成文字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汪诗林

联系电话:0561—4081007

联系邮箱:250xxxx677@qq.com

附件:1.烈山区依法整治非法加油站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烈山区依法整治非法加油站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3.烈山区依法整治非法加油站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保一览表

      4.烈山区依法整治非法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表

附件1

烈山区依法整治非法加油站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祥礼(区政府)

副组长:李永胜(区市场局)

成  员:丁宝成(区市场局)

赵福生(区商务局)

段汉春(区应急局)

刘庆江(烈山公安分局)

王庆芳(交警四大队)

王耀国(烈山交通分局)

代  侠(区生态环境分局)

蔡礼顺(烈山镇)

赵  鹏(宋疃镇)

陈  峰(古饶镇)

任启宇(杨庄办事处)

李祥玉(百善办事处)

张长青(临海童办事处)

李存亮(任楼办事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局,区市场局副局长丁宝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

附件2

烈山区依法整治非法加油站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核发成品油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对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成品油经营行为;查处成品油销售中的无照经营、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商标侵权、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加油站点计量监管,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对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牵头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息共享。

二、商务部门:负责检查成品油经营许可情况;查处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或油库的行为;查处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油品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的行为;依照职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其他违规行为。

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

三、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审查成品油经营单位安全准入条件;负责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的)经营的违法行为;牵头做好非法加油经营点设施拆除现场的安全和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

四、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处非法运输、存储成品油的违法行为,查处利用非法改装车辆流动加油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成品油非法经营犯罪行为,做好犯罪嫌疑人抓捕、涉案物品处置、作案工具收缴、涉案线索排查等工作;查处专项行动中发生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

五、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查处机动车擅自改装、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

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

六、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协助相关执法部门将查处的假冒伪劣油品交由具有环境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加强对承担假冒伪劣成品油处理的指导和监管。协同开展对机动车、工程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抽查抽测力度。

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

七、各镇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内非法加油站点及非法流动加油车的摸底排查,建立台帐,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

八、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在烈所属企业:负责自查自纠;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协助落实成品油专业运输车辆参与行动,配合做好被查封成品油的调运、保管、收储工作;对现场查封的非法经营设备的处理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协助做好被查封油品的抽样检测工作。

附件3

烈山区依法整治非法加油站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保一览表

序号

责任单位

包保镇办

1

区市场局

烈山公安分局

烈山镇

百善办事处

杨庄办事处

2

区商务局

烈山交通分局

古饶镇

任楼办事处

3

区应急局

区生态环境局分局

宋疃镇

临海童办事处

附件4

烈山区依法整治非法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表

填报单位 :                   填报时间:

类 别

具 体 项 目

合 计

摸底情况

违法违规加油站(点)数(个)

非法流动加油车数(辆)

自行整改情况

加油站(点)数(个)

流动加油车数(辆)

行政执法机关查处情况

查封关闭取缔非法加油站点数(个)

行政执法机关查封扣押非法流动加油车数(辆)

查封关闭取缔非法成品油仓储数(个)

吊销营业执照数(个)

行政执法机关查处情况

吊销行政许可证数(个)

立案数(件)

结案数(件)

出动执法人员数(人)

多部门联合执法次数(次)

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成品油数量(吨)

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件)

公安机关查处情况

公安机关立案总数(件)

公安机关破案数(件)

强制措施人数(人)

宣传报道情况

媒体发布报道情况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烈山区依法整治非法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