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号)要求,根据烈山区人民政府2020年工作实际,由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撰写。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烈山区宿丁路6号,邮编:235000,电话:0561-468515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烈山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烈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现将烈山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20年全年,烈山区政府秉承“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政府的各项信息,全年共新增公开政府信息18878条,较往年同比增长27.92%,涉及工作动态、政府会议、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财政收支、三公经费支出、重点工作推进等多项政府工作内容;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及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共公开4140条信息,较往年相比,同比增长18.11%,其中涉及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社会组织、市政服务、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等诸多群众密切关注的信息领域,极大提升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感知度和参与感,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稳步向前。
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情况。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是国务院、安徽省人民政府、淮北市人民政府以及烈山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之一,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并编制下发了《烈山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经过多家涉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部门的多次研究讨论,最终形成涵盖22个领域,1760项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烈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首页搭建完成“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展示页,将烈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添砖加瓦。
“六提六促”专项工作情况。本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政务公开办下发的《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20〕4号)重要文件,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提升基础信息公开质量、提升重大政策解读质量、提升决策和执行公开质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以及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六个切入点为突破口,积极组织人手分两阶段对已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进行对照整改,力争将烈山区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提升到一个新台阶。
公民个人隐私摸排工作情况。按照《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10号)的精心安排部署,本级政府积极组织各单位一线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已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进行全面筛查,尤其对贫困人口公示、孤儿认领公示等敏感信息进行细致筛查,并建立动态监测工作机制,力保每一条涉及公民隐私的信息不上网。
“六稳”“六保”工作情况。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本级政府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六稳”“六保”工作相关安排部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从就业、外贸、金融、外资、投资等几大方面入手,及时给全区企业送去关怀,优化程序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为全区经济平稳运行保驾护航。通过开展“六稳”“六保”工作,全区主要经济指标持续改善,回升幅度好于预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烈山区人民政府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25件,较往年同期相比增长13.64%,其中,信函申请24件,网络申请1件。答复“予以公开”为8件,占32%;答复“部分公开”2件,占8%;答复“不予公开”为0件,占0%;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答复“无法提供”的为14件,占56%;答复“不予处理”的为0件,占0%;其他处理方式的为0件,占0%,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占4%。
依申请公开申请数量的正增长,体现出群众参与政府公众事务的热情有了明显的提升,也对政府依申请公开办件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2020年全年,烈山区人民政府处理依申请公开办件时长从往年的平均9.2个工作日,缩短到6.4个工作日,极大提高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增强群众对政府行政能力的信任感。在缩短办件时间的同时,保证办件质量也是工作重点,本年度本级政府未收到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群众投诉,从侧面反映了群众对本年度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肯定。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淮北市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规范烈山区政府门户网站通告、公告、公示、通知等信息发布审批流程的通知》,从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入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控,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公开过程审核,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在加强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方面,本级政府集中梳理了2016年至今的政策性文件,清除失效文件1份,拟修改文件1份,并将现行有限的文件按照“烈政”、“烈政办”等文号分门别类,并在烈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集中展示页;在提升政府信息准确性方面,本级政府在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的配合下,安排力量实时监测各单位信息发布的质量、数量,对发布的政府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立即通知其规范完善。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烈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完成全面IPV6改造,依托淮北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强大支撑,积极学习先进单位的先进经验,大力优化栏目设置,并在运营过程中不断优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尽最大可能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打造成“群众找得到,百姓看得懂”的开放平台。在给政务公开平台做“加法”的同时,“减法”工作也在稳步推进:本年度,烈山区人民政府共关停运营不善的政务新媒体平台6个,努力提升政务公开效率,避免给群众造成“百家争鸣”的乱象。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提升监督保障能力。本级政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亲自抓,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主要管,区政府办副主任带头干,自上而下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与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对接,及时了解全省乃至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动向,勇立政务公开工作潮头,积极联系政务公开优秀单位取经学习,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稳中向好;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本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打造7*24小时服务型政府,优化企业从开创到建设到验收等一系列流程手续,简政放权,积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7 |
0 |
279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20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86 |
0 |
529 |
|
行政强制 |
34 |
0 |
10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21 |
6439.3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较为单一。目前本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绝大多数以文字为载体,在以短视频为主要载体的社会文化流行传播形式面前显得较为枯燥,广大群众接受程度不高,尤其对文化程度较低的受众包容度较低,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在群众中广泛传播;2.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责任感不强。部分一线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到位,工作中虚与委蛇,存在工作拖沓,效率低下等问题;3.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目前全区一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为聘用人员或大学生实习岗位,人员流动性较大,导致工作交接频繁,工作进度受到极大影响,政府信息公开效能得不到保障。
改进措施:1.积极探索新的传播载体,尝试通过短视频、动画、图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力求让群众能看、爱看、想看,完善服务型政府创建工作,真正让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让政府信息公开走进人心;2.建立合理有效地监督制度,从思想上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必要时刻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时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日常工作的前列;3.探索合理的人员配置方案,尽量减少人员流动,保障资金、人员配置到位,强化工作交接制度,力求工作交接平稳有序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烈山区人民政府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