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解读《烈山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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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住建局发布时间:2021-05-29 08:54

2021年5月24日,烈山区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烈山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5月28日正式下发。该《实施方案》是烈山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同时也是烈山区迈向现代化美丽烈山的重要一步。

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和依据

烈山区是一座“矿车拉来的城市”,1955年9月,华东地质局325地质队在烈山陆庄以东打下第一眼钻孔,从此烈山迎来长达数十年的快速发展期,一个又一个的“工人村”容纳了来自全国各地的煤矿工人及家属。几经岁月变迁,在全市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号召的大环境下,昔日矿坑遍地的“煤城”烈山转型成如今山清水秀的“美城”烈山,在绿水青山的映衬下,年久失修的“工人村”显得更加破败不堪。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全区建设较早的城镇小区已不能满足群众对水、电、气、网等管网的需求,私拉乱设的现象屡禁不止,给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带来极大隐患的同时,也给全区城市面貌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在此背景下,烈山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21修订版)、安徽省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皖政〔2020〕21号)以及《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2021〕5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该《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2020年8月18日至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安徽省考察期间发表重要讲话,对安徽提出新要求新任务,指示全省奋力开创新时代美好安徽建设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社会民生的密切关注,老旧小区改造与群众人居环境息息相关,更与民生幸福获得感直接挂钩,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踏踏实实解决好群众们的“小事情”,认认真真落实好总书记的“大指示”,使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烈山区落地生根;

(二)推动现代化美丽烈山建设。在早期经济粗放式发展的大背景下,全区城镇小区快速发展,配套的规划和基础设施却没有迎头赶上。进入全区新的发展时期,区委、区政府对全区城镇规划和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以建设海绵城市为蓝图,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不远的将来,现代化美丽烈山不仅有“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的自然风光,还有“桃花源里美如画,圣境宜居首傲群”的城市面貌。

三、《实施方案》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4月2日,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烈山区人民政府在前期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领会省、市两级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安排部署,由烈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联合多部门,实地走访全区各城镇老旧小区,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起草了文件初稿(征求意见稿),随后严格按照征求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公正审核、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反复修改完善,报请区政府领导审阅并修改,最终形成送审稿,最后于2021年5月24日,由烈山区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

四、《实施方案》工作目标

2021年改造焦化厂小区、杨庄社区;

2022年在前期改造过程中,总结经验,归纳方法,形成较为完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和政策措施;

2022年至2025年改造完成朝阳小区、前岭社区小区、选煤厂小区、铁运处社区小区;

2025年底,全区范围内所有城镇老旧小区应改尽改。

五、《实施方案》主要任务

(一)明确“哪里改”。

根据建筑养护情况、设施配套情况、居民改造意愿等实际情况:

1. 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小区;

2. 可提前进行改造2001年到2005年底建成的小区。

(二)明确“改哪里”。

1. 底层改造。水、电、气、网、通道、消防、安防、垃圾分类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小区外立面、屋顶、楼道等公共部位维修;充分利用空间建设居民休闲区域;

2. 内部改造。拆除违建、整治绿化、建设便民设施等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加装太阳能路灯、声控光控楼道灯等建筑内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充电桩、快递柜等便民设施改造;

3. 周边改造。改造小区周边卫生、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家政、快递、公厕等社区服务场所或设施。

六、《实施方案》创新举措

(一)动态调整改造范围。《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00年底前的城镇老旧小区“必须改”,2001年到2005年底建成的小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区分轻重缓急,动态调整改造范围,体现出我区在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灵活变通的工作方法,以及坚决与“一刀切”懒政思想势不两立的工作态度;

(二)合理安排改造内容。充分立足区情,从老旧小区的底层、内部、外围三个方向打赢全区老旧小区改造攻坚战,真正将群众的迫切需要放在首位,将小区的建设品质提升高度,将社区的便民服务送到门口,将每一笔改造资金落在实处。

七、《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一)制度兜底。以《实施方案》为依托,成立烈山区老旧小区改造联席会议,结合各成员单位工作实际,从改造方案的制定、审核,改造施工的管理、验收,改造完成后的管理、监督等方面,全流程、全方位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形成常务副区长亲自抓,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体系,全区上下“一盘棋”,合力拧成“一股绳”,坚决做好“一件事”。

(二)资金护航。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区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来源以政府资金补助为主,居民、企业出资20%及以上,合理分配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所有资金专款专用,去向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资金“开源”的同时,做好“节流”,通过与税务部门联动,对改造过程中的服务税费实行减征、免征政策,将每一笔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做到居民需要的“一定改”,铺张浪费的“一票否”。

(三)管理保障。一是强化事中管理,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改造过程中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用工程质量终身制保障改造质量,确保实现过程可监督、责任可追溯、绩效可量化、群众需求可转化的改造成果;二是保障事后管理,以业主为中心,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为依托,建立社区-业主-物业三方面长效维护机制,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成果与后期管养同步提升。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摸清现状,编制计划。通过实地走访,摸清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数量、现有设施情况、居民改造意愿等信息,同时立足我区财政情况,征求镇(办)意见,科学编制我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试点先行,探索经验。以焦化厂小区、杨庄社区为试点,于今年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通过实践,动态调整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及措施,力求改造方案合理化、改造施工规范化、改造成果利民化,最终形成以点带面的连片改造格局;

(三)广泛宣传,群策群力。各部门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通过宣传老旧小区的政策、好处和措施,群策群力,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让全区群众、机构等社会力量“活”起来,推动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动”起来。

九、政策咨询部门和电话

烈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61-468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