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含文字解读)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1-11-04 15:32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集中抓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顺利推进民政机构改革,扎实推进加强基层民政和机关基础工作,民政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需求和解决问题导向。民政事业贴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把群众的需求放在第一位,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群众得实惠上、放在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上。同时,更加聚焦问题,大胆创新探索,敢于突破制约发展的瓶颈和难题。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统筹。一方面,坚持民政事业公益性的基本属性,加大政府投入,提高政府投入效益;另一方面,更加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满足群众多样化和多层次需求。

坚持设施建设和内涵发展并举。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建成一批与民政事业发展要求相匹配、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硬件设施。同时,更加注重内涵发展,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坚持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协同。一方面,降低准入门槛,为民政事业发展的各类主体尽可能地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注重完善法规、制度、规范和标准,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总体目标

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到2025年,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专项社会服务更加高效,推进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形成高效顺畅的民政体制机制。建成结构合理、职能清晰、运转顺畅、科学高效的民政工作体系,机构设置得到优化,职责分工更加明确,民政的组织体系、业务体系、实施体系更加成熟,体制机制、模式和方式更加符合事业发展要求,整个系统的组织决策、统筹规划、工作运行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构建普惠均等的民生保障格局。建成覆盖城乡、水平适当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和种类齐全的民政社会服务体系,基本民生保障的各项政策、制度和标准更加完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升,兜住基本民生保障的底线。

实现民政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推进民政事业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挖掘和释放民政事业发展潜力。加快“互联网+”在民政事业发展各领域的应用,创新民政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在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发展、社工人才队伍使用、“三社联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基层社会治理平台更加巩固,治理方式和手段更加科学,民政部门统筹协调、组织动员社会的能力大幅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明纪律规矩,建强干部队伍,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民政工作实践,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区民政系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推进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民政保障能力,提升民政服务水平。

(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建立专项救助制度,推行审批权下放,完善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健全“救急难”主动发现机制,不断提高“救急难”能力和水平。落实低保城乡统筹和救助标准,规范完善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基础工作,全面推广特困人员住院护理险,加强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核对机制,拓展数据核对范围,强化数据共享。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解决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服务能力薄弱问题,进一步提升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创新社会救助方式。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加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完善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政策,依据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

(三)加快养老服务发展。建立健全基本养老制度,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建设和优化养老服务“三级中心”。2025年底前打造2家以上专业化的品牌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丰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到2025年,力争所有镇(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以上。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智慧化,建立完善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全力打造1-2家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及1个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推进养老服务规范运作。加强软硬件建设,强化“服务”思维。进一步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5%,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比例达到100%以上。

(四)强化基层政权建设。扎实做好2021年全国性的村和社区换届选举的工作。积极争取省市项目建设资金支持,持续打造重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探索以党建引领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新路子,扎实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和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依托智慧社区试点建设,逐步实现社区公共服务的个性化信息推送和智能化服务。开展新时代社区新生活社区服务质量年活动。

(五)推进社会组织发展,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业务活动。积极引导、培育、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各社会组织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综治工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三社”联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提升社会组织信息化水平,拓宽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渠道。做好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和地名规范、地名信息化管理,建立地名数据库动态维护管理机制。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界线管理长效机制,提高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水平。

(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深化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管理改革,加强托底性保障力度,加大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力度,完善和落实孤儿保障制度,继续积极推进“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的实施,做好收养登记和评估工作,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继续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加快推进绿色殡葬,推进烈山区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和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强公墓规范化管理。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的发放,加大社区精神障碍康复设施建设力度。

五、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一)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坚持把党建摆在首要位置,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强化宗旨意识,把“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贯穿于工作全过程。

(二)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构建多层次救助体系,根据群众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划分救助圈层。创新发展急难社会救助制度,对于群众遇到的紧急性生活困难,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逐步取消户籍地的申请限制,探索在急难发生地实施救助,逐步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机制,明确应急期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和紧急救助程序。

(三)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养老公共服务中的支撑作用。养老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托底保障有力、家庭养老基础地位扎实、社会力量参与广泛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和发展。社会化、市场化的机构养老体系进一步发展,扶持政策落实有力,机构布局优化合理,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所有养老机构实施智慧养老、统一委托管理,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

(四)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健全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全面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城市现代化要求的社区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社区服务体系。完善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快发展,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五)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中的载体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积极开展社会组织扶贫活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的“有效”覆盖;强化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支持政府职能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社会组织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中的作用。

(六)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关爱服务体系中的关键作用。抓好留守儿童群体关爱保护,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加强服务网络建设。落实孤儿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及成年后就业等相关的优惠政策。抓好流浪乞讨救助,深入开展“互联网+”寻亲服务。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更好的为残疾人服务。提质升级基本社会服务深化殡葬事业改革,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

解读材料:【文字解读】《烈山区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