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陈锋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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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4-15 10:09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经开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锋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朱玉聪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其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