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解读《关于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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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5-19 17:13

2022年5月13日,烈山区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关于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5月18日正式印发。该《实施意见》是烈山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顺应社会消费变革的重要举措,是加快烈山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重要途径。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发展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文件,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速三产融合化发展,培育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烈山区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适应全区现代服务业需求,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根据《安徽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7〕116号)、《关于印发2021年乡村振兴农村电商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1〕413号文),结合烈山实际区情,制定该《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电子商务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大举措,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极大促进了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但是,与其他地区相比,烈山区电子商务仍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着应用范围不广、水平不高等问题,促进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环境急需完善。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4月初,烈山区商务局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烈山区情实际,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研讨省、市关于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一系列文件,最终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5月11日,经征集烈山镇、宋疃镇、古饶镇、杨庄办、区司法局、区市场局、区投资促进局、区财政局、区经济开发区等9家相关单位意见,根据专家论证提出的建议,修改部分内容,并通过区市场局公平竞争审查和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报烈山区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5月18日由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实施意见》试行期暂定三年,计划到2025年实现全区电子商务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或示范企业,力争将全区打造成电子商务投资合作便利、产融创新突出、服务体系健全、营商环境规范且极具创新竞争力的区域性电子商务示范区,进一步壮大电子商务模式下的农村集体经济,争取让商品在路上跑起来,农民在网上富起来,合力推动烈山乡村振兴和经济转型发展。

五、主要任务

(一)专项资金谈支持。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烈山区特别设立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创新,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帮助企业和农户在电子商务浪潮下扬帆起航,为全区电子商务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专辟场地助生根。为支持各电子商务企业在烈山扎根,烈山区经济开发区在电子信息产业园提供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场所,通过减免租金物业费、降低税收、提供激励等方式,吸引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优质电子商务企业在烈山安家。

(三)真金白银奖发展。对电子商务优质企业入驻、运营等各个环节,烈山区政府均拿出真金白银奖励发展良好,取得重大突破的园区或企业,并在每年开展网商评比活动,对前三名分别给予不同档次的奖金激励。

(四)聚焦农村谋振兴。《实施意见》明确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对在网上销售本地特色农副产品的企业或集体,根据销售额给予相应档次的资金奖励;对年购销额达到标准的镇村电子商务服务店给予3万、2万、1万三档现金奖励。

六、创新举措

(一)支撑体系应有尽有。《实施意见》除聚焦电子商务企业及园区本身外,还强调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实施意见》指出,要推进新型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构建覆盖全区的三级配送网络,建立高效畅通的电子商务产业物流配送体系。根据《实施意见》精神,烈山区将在现有传化物流港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商品配送体系,完全打通电子商务线上与线下的壁垒,让各大企业和农户不仅可以方便地将商品通过网络卖出去,更保障消费者在第一时间通过物流收到线上购买的商品。

(二)资金奖励明明白白。《实施意见》全文共十二条,其中七条均明确了各项扶持、奖励资金的额度和条件,贯穿企业和农户从落地到产出的全流程,重点突出扶大扶强,对电子商务交易和缴税额度大,产业带动能力强的行业龙头企业,将重点支持奖励,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营造良好、宽松的营商环境。

七、保障措施

(一)政策护航助力电子商务扬帆远航。《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对电子商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烈山区充分考虑项目落地的各个环节,在政策上给予充分支持,充分体现烈山区政府对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坚定态度,也给有意向在烈山发展的外地企业及本地农户吃下一颗“定心丸”。

(二)资金监管保障政策优惠阳光透明。电子商务奖励扶持资金对电子商务小微企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各项资金监管,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分局将联动监管,坚决打击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明确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不得参与任何补助奖励评选,切切实实压实政府和企业的责任,确保各项财政奖补优惠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八、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烈山区商务局   

解读人:赵福生            

联系电话:0561-4086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