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解读《烈山区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1-04 22:01

一、起草背景

为充分发挥民政工作保障改善基本民生、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作用,持续推进烈山民政事业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淮北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结合烈山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编制高水平的“十四五”民政规划,用以指导“十四五”乃至2035年之前全区的民政事业发展,切实安民立政,对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面推进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民政作用”、贡献“民政力量”,更好服务全区改革发展大局,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社会建设水平具有十分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规划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初稿,并充分征求区直各有关部门、局各科室和社会各界意见,在充分吸收采纳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通过局会议研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最终形成本规划。

四、工作目标

2025年,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专项社会服务更加高效,推进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民政体制机制高效顺畅。明确职责分工,优化机构设置,逐步构建结构合理、职能清晰、运转顺畅、科学高效的民政工作体系。

民生保障格局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内容丰富完善,体制机制高效顺畅,兜底保障功能有效发挥。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孤弃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保障制度全面建立。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残疾人福利事业稳步推进。

民政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突破。在民政事业理论、制度、机制、方法上创新突破,发掘民政事业发展潜力。加快“互联网+”在民政事业发展各领域的应用,创新民政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在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发展、社工人才队伍使用、“三社联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基层社会治理平台更加巩固,治理方式和手段更加科学,民政部门统筹协调、组织动员社会的能力大幅提升。

五、主要内容

(一)统筹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建立专项救助制度,推行审批权下放,完善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健全“救急难”主动发现机制,不断提高“救急难”能力和水平。

(二)深化社会事务服务改革,加强保障力度。加大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力度,完善和落实孤儿保障制度, 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 持续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 加快推进绿色殡葬, 加强公墓规范化管理。

(三)推进社会组织发展,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业务活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各社会组织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综治工作, 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界线管理长效机制。

(四)推进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建立健全基本养老制度,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建设和优化养老服务“三级中心”。 丰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 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智慧化,建立完善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五)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持续打造重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探索以党建引领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新路子,扎实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和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

六、创新举措

(一)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健全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各部门救助资源,形成民政一门受理、部门协同办理、资源统筹协调、信息互通共享的综合救助格局。建立延伸到基层的全国性社会救助信息服务网络,发展智慧救助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大力建设专业化的社会救助服务队伍。在基层社区设置社会救助服务岗位,由社会工作者应聘上岗,政府按岗位需要购买服务。

(二)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养老公共服务中的支撑作用。加大扶持力度,健全养老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制度化的养老工作运行机制。开展精细化为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需求,发挥城乡三级养老服务中心作用,形成兼具行业监管、资源链接、直接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网路,积极打造城市社区20分钟养老服务圈”。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制定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部门责任清单,完善烈山区养老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定期发布机制,健全奖优罚劣机制。

(三)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关爱服务体系中的关键作用。抓好留守儿童群体关爱保护,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发现、报告、干预、跟踪、关爱等机制,全方位保障权益。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现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婚姻状况基本信息共享,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探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模式,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四)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强化社区治理法治保障,出台我区相关实施意见和行动方案,开创我区社区治理创新新局面。完善城乡社区民主选举制度,组织实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推进换届选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积极探索以党建引领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新路子。打造智慧社区建设试点,逐步实现社区公共服务的个性化信息推送和智能化服务。开展新时代社区新生活社区服务质量年活动。

(五)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中的载体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注重在行业协会中培养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抓住不放,抓出成效。进一步搞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社会组织的社会评估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评估机制有计划地开展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人员和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先进社会组织活动,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环境,扩大社会组织的影响。加快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健全专业社会工作者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专业社会工作者开展服务机制。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把党的领导贯彻规划实施各领域、全过程。积极探索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向而行、同频共振的方法路径,确保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促共进。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建设政治过硬、具备领导民政现代化建设能力的民政骨干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坚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干部管理监督,以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和责任担当,强化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和保护。切实加强民政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全面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持续抓好干部培养工作,培育造就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民政技术技能干部队伍。

(三)加强法治民政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的落实。强化民政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各项规定,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学法用法普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不断增强民政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民政基础能力建设。坚持民政政策宣传常态化,确保民政政策宣传全覆盖。推动民政领域政务服务工作清单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服务内容和标准。加大财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对各类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民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五)加强智慧民政建设。加快互联网与民政工作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进一步推进民政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形成数据汇聚、系统互通、应用融合的信息化发展格局

(六)加强民政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强化底线思维,构建民政大安全格局。建立健全民政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不断巩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成果。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烈山区民政局

咨询科室:烈山区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0561-4088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