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年报

烈山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2-01 22:21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烈山区宿丁路6号,邮编:235000,电话:0561-468556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烈山区人民政府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合计公开政府信息13951条,政府透明度和公开度得到进一步提升。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省、市、区中心工作,集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主动回应和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举措信息公开工作,将群众关心,政策引领的最新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不断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感。同时,继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年共发布各领域信息3000余条,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走深走实。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全区共收到自然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除不掌握相关信息或部分信息不宜公开外,全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妥善办理,平均办理时长较2021年缩短2个工作日,全年未因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重大舆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总体平稳运行。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年度,除继续及时公开新印发的5件规范性文件外,全区集中梳理历年规范性文件,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调整规范性文件格式和版面,上传淮北市政策文件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开展个人隐私排查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相关风险的民政、人社、农业农村等板块,多次开展专项排查,坚决守好信息发布隐私关。今年,全区继续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在保证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公开深度不断加深的基础上,确保公开质量不断提升,结合第三方7*24不间断内容筛查机制,力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全区共调整法定公开栏目3个,新增6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平台建设稳中向好。今年,为贯彻落实省、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新建设“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专题页,精心打造惠民惠企“政策超市”,全心全意当好“店小二”。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衔接性,“烈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和微博认证号共发布信息786条,开辟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阵地。

(五)监督保障

2022年8月18日,烈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响在全区政务公开推进会上明确指出,全区各单位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当做头部工作来抓,各项监督保障措施要齐头并进。2022年全区共召开2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与专业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3次专项培训,下发相关工作通报1份。完善政务公开考评制度,保持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区目标考核体系4%权重,强化考核实效。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与社会评议制度,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9

行政强制

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38.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县区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各单位信息员业务水平不足以满足当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二是相关工作培训形式单一,实际效果不强。针对以上问题,全区将从以下两方面着力改进:

一是固本强基,加强信息员业务培训力度。认真分析各单位信息员在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别问题,既要“抓大”,也要“不放小”,以开展跟班学习为切入点,从基础抓起,打好各单位信息员业务基础。新的一年,继续加强与专业第三方机构合作,不定期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特别是针对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等重点难点开展专题培训,确保信息员业务水平得到质的提升。

二是推陈出新,优化业务培训科目设置。摒弃读PPT念文稿的传统培训模式,探索高效率高质量的培训路径,充分调动参训人员主观能动性,开展多形式、多主题、多途径的专项培训或集中培训,优化培训科目设置,针对基础薄弱的信息员开展“一对一”培训,针对重点难点科目开展“以案说法”式培训,力争将重点说透,难点讲清,堵点理顺,确保每次业务培训出色出彩出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全区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镇办所有村(居)均建立公开专栏,方便群众查阅各项惠民补贴发放结果和申请途径,充分体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意义和深刻目标。新的一年,全区将继续在2022年打造的基础上,写好基层政务公开答卷,进一步细化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过程中,群众比较关心的危房改造、“四好”农村路建设、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等方面的公开内容和形式,结合新局面探索新方法,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取得实质性成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烈山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