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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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3-31 10:23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驻烈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协调全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影响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的通知》(淮政办秘〔2022〕62号)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李晓初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付  令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孙绪安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郭  宇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科员 

          刘华东  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雨露  市公安局烈山分局副局长

          赵  静  区财政局副局长

          唐泽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分局执法监察大队长  

          杜  伟  烈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孙  毅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魏广宇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

          张  浩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丁宝成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代志见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陈立峰  烈山镇人大副主席

          段汉春  宋疃镇人大主席

          蔡礼顺  古饶镇副镇长

          杜  旭  杨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张长青  临海童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姜连永  百善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存亮  任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  振  国网淮北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李玉平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工务段副段长

          王  锋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工务段副段长

          郑  卫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淮北车务段副段长

          陈根柱  中铁电气化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管处徐州维管段副段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孙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市联席会议和文件精神,落实市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统筹协调全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分析研判我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形势,研究健全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影响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会同铁路部门建立健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双段长”工作机制,配合铁路部门妥善处置影响本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问题隐患,牵头完成烈山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任务;指导推动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会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区委、区政府。

四、职责分工

区委政法委:发挥区委平安烈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作为平安烈山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全区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协调推进全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做好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推进落实和督促检查,组织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考核评价;负责与铁路交汇的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推进市政道口“平改立”、上跨铁路市政道路桥梁移交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在职责范围内的铁路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建设管理工作中落实安全有关要求,协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协同推进铁路道口“平改立”工作。协调指导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电力等能源设施运营和建设施工行为的监管工作。

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加强地方监护铁路道口监督检查,会同区发展改革委、铁路部门协同推进铁路道口“平改立”工作。协调指导铁路沿线一定范围内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通信杆塔隐患整治。

市公安局烈山分局:协调指导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涉及治安的相关事项管理,以及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民用爆破作业监管。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涉及区级事权支出,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涉及本级事权工作经费保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分局:协调指导铁路沿线用地秩序管理、非法用地查处、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合法开采行为管理、违法开采行为查处以及对铁路沿线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建设建筑物、构筑物行为的监管工作,协调指导铁路沿线森林防火和两侧一定范围内林地侵限高大树木清理等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协调指导铁路沿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工作。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协调指导铁路沿线农业塑料大棚、农用地膜等可能形成漂浮物的安全隐患整治和职责内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查处工作。协调指导铁路跨河桥梁上下游一定范围内施工建设、采砂等行为监管整治,铁路沿线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管理,以及铁路沿线一定范围内抽取地下水行为的管理。

区应急管理局: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协调指导铁路沿线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区市场监管局:协调指导铁路沿线一定范围内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区城市管理局:协调指导抓好铁路沿线城市和建制镇建成区的环境卫生,依法查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消纳渣土、堆放垃圾行为:指导做好职责内铁路沿线一定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查处工作。

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贯彻区联席会议文件精神,按照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分析研判辖区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形势,完成辖区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任务;会同铁路部门建立健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双段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属地责任,配合铁路部门妥善处置影响本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问题隐患,全力推进辖区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

国网淮北供电公司:负责跨铁路电力线路运维(防护)、组织产权单位对影响铁路安全的电力线路迁改等工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工务段、徐州工务段、淮北车务段、中铁电气化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管处徐州维管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铁路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主动对接铁路沿线属地政府,协调路地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机制,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协同推进铁路道口“平改立”工作等。

五、工作要求

区住建局要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信息通报、督查督办、考评激励、约谈通报等制度,加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指导督促涉及本行业的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防范治理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各项决定和确定的任务,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合力,推动铁路安全全链条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