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金名泽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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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2-19 10:35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经开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金名泽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

朱效放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

赵忠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浩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副局长;

张亮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副局长;

刘斌杰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其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魏广宇同志任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其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202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