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政府召开第21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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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4-10 15:37

4月7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区长刘明在区政府三楼西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区领导李响、方旭东、陈涛、丁晓莉、张永恒、乐龙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综述,会议要求,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区情实际,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持续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新局面。

会议听取区信访局关于全区信访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要求,一是全区上下要增强依法信访意识,引导规范信访行为,积极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严厉打击缠访闹访、越级信访等违法信访行为,切实维护信访工作秩序。二是树牢为民服务宗旨意识,紧盯重点领域问题、重点人员群体,严格落实区级领导包案制度,压实各镇办属地责任,常态化开展信访隐患排查,持续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切实推动信访工作提质增效、争先进位,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会议听取区农水局关于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由区农水局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并做出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潭、区政协副主席吴长伟应邀出席会议,区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