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张亮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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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4-22 16:12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经开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亮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副局长王汉忠、区商务局副局长张永、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副局长张亮3名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免去:

张亮同志的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魏军同志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