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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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5-10 15:49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经开区,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淮政办秘〔2022〕5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区实际,按照以下要求贯彻落实:

一、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烈山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行动计划,指导各有关单位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通报情况、开展调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区政府将残疾预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保障工作条件,加强统筹调度,确保实现各项任务目标。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落细工作任务,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指标。(烈山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保障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母婴保健、疾病防控、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残疾康复等重点领域的政策体系;完善以基层为重点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安全保障和监管、应急救援、环境污染防治、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康复服务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深化康复医疗服务,推进康复医疗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完善长期照护服务,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强化残疾预防信息支撑,推动残疾预防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经信局、市公安局烈山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农水局、区文旅体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烈山分中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妇联、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广泛运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图书、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解读实施本行动计划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帮助社会公众了解掌握核心内容,鼓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支持实施。及时宣传报道实施进展、阶段性成效,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氛围。(区残联、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教育局、区科经信局、市公安局烈山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文旅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烈山分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调度评估,提升工作实效。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工作调度,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任务指标年度监测,及时收集、分析相关任务落实情况的数据和信息。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精心组织、务实引导,切实做好本地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和督导检查。(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通过认真落实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实现到2025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更加健全,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完善,群众残疾预防意识普遍提高,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能力持续提高,残疾预防各项任务全面落实的目标,为“十四五”时期加快新阶段现代化美丽烈山建设贡献力量。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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