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实录】烈山区教育局举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新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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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发布时间:2023-10-31 16:53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下午3:00

发布地点:烈山区教育局会议室

发布单位:烈山区教育局

主持人:烈山区教育局党政办负责人 崔道永

发布人:烈山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欣

参会媒体:烈山区委宣传部 杜磊  烈山区融媒体中心  路珊

 

女士们、先生们,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的朋友们:

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感谢各位一直以来对烈山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区教育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系统谋划、积极探索,全力推动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和领导体制改革。

我们主要做法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一)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区教育局党委认真履行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党组织设置为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同时应当设1名专职副书记;学校行政班子副职中的党员进入党组织班子。同时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任期考核,推动学校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潜心育人、清正廉洁。

(二)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健全“双培养”机制。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建立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健全党务工作机构,充实党务工作力量,落实党务工作队伍激励保障措施。集团化办学等类型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办学实际,加强对成员学校、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三)建立和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直属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年度考核向区教育局党委报告执行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组织)生活会、述职评议、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个人执行情况。区教育局党委将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作为巡察监督、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和对学校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学校党组织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二、主要开展的工作

(一)强化思想引领,夯实改革基础。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夯实思想基础。围绕《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会议的方式,各学校通过支委会、党员大会、教师例会等组织开展学习。组织局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含副书记)、校长等参加国家行政学院网络专题培训学习。对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全面领导的共识更加坚定,对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认识更加清晰。二是强化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开展基层党组织专项提升年行动,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调整和优化党支部设置,确保党组织在中小学校应建尽建,“两个覆盖”有形有效。同时,高标准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每年定期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集中述职评议,压实党建责任。组织生活程序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确保成效,不走过场。三是优化班子配备,夯实队伍基础。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政领导职数的批复》(烈编﹝2023〕11号)文件要求,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选拔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优秀党员担任学校行政干部。

(二)强化机制建设,提升治理效率。一是坚持分批推进,抓好顶层设计。对全区16所具有独立法资格人公办中小学校相关信息进行摸底统计并建立工作台账。二是明确领导核心,厘清职责分工。准确把握党组织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全面厘清党组织会议与校长办公会议之间的权责边界。明确党组织统揽学校全局,履行领导职责,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对学校工作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党组织集体决议依法行使职权,履行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将校长中心地位转变为党组织核心地位。加强党政班子成员沟通,制定经常性沟通制度,切实增进学校班子团结,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及执行效果。三是规范议事机制,推进民主治理。制定《烈山区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为学校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提供指引,指导各学校修订《办学章程》《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中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 (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积极推广和采取学校党组织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是涉及发展规划、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经费预算、基建采购项目等重大问题和事关全局性、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坚决杜绝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各校着力构建起“党组织集体决策、校长执行落实、教职工代表(工会)监督”的现代学校治理模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效率更高、成效更好。

(三)强化目标导向,确保落实到位。一是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上求实效。在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上实行“全员覆盖”,考核评价以“同步进行、党建优先”为原则,党建工作考核“好”的单位和党组织书记个人年度考核等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实行书记、校长“一肩挑”的学校,明确第一身份是书记,其次是校长,突出和强化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的职责地位。二是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上下实功。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办学治校和教书育人。三是在确保体制改革落地见效上出实招。完善中小学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情况纳入中小学校绩效考核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对学校班子及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2023年3月至4月,对16所中小学校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将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利用教学视导、班子考察、日常谈话等途径,及时发现学校班子特别是书记、校长在落实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提醒,限期整改。对个别存在制度执行不力、班子不团结等问题的书记、校长进行调整,确保改革执行到位。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