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现将《烈山区惠企惠民“免申即享”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
烈山区惠企惠民“免申即享”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皖政〔2023〕13号)精神和《淮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淮北市惠企惠民“免申即享”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主要目标
加快推进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依托“一网惠企”平台支撑能力,按照政策的实施范围和条件,通过数据共享、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精准匹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群众,实现政策和服务精准找人。企业和群众全程无需主动提出申请,无需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即可享受政策和服务。
二、实现方式
直接兑现,免于申请。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要求必须通过依申请方式办理,且不对企业经营和个人生活产生不利影响的,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和群众直接兑现有关政策,提供有关服务。原则上,列入省市“免申即享”政策清单的政策以及区级制定的惠企政策均纳入“免申即享”兑付范围。
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推进“免申即享”工作。
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难点问题,督促督导工作推进迟缓、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并将“免申即享”工作纳入营商环境工作绩效考核。(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全面梳理政策和服务清单。
按照成熟一批、上线一批原则,全面梳理现有奖补政策,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责任到人,建立动态更新的政策和服务清单,按要求录入平台统一发布,实现“一网尽览”,着力推动惠企政策“应上尽上”。政策业务牵头部门,负责编制“免申即享”事项,提供企业数据,提出业务规则、数据需求并对其科学性、真实性负责。(区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政策和服务兑现流程。
区直各部门(单位)通过“免申即享”审批平台对符合惠企政策的企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推送至安徽涉企系统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待区财政局审核完毕后将相对应的结果推送至“一网惠企”平台,形成管理闭环。(区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指导监督。
区财政局指导和监督“免申即享”工作中财政资金依法合规兑现拨付,凡惠企惠民资金未通过“免申即享”平台进入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区财政局相关科室不予批拨。(区财政局牵头负责)
(五)做强“一网惠企”平台支撑。
加强区“一网惠企”平台运行能力保障,为全区“免申即享”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持续完善“一人(企)一档”信息,优化主动提醒功能,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名在“免申即享”工作中的应用。根据业务牵头部门提供的业务规则和数据需求,归集相应数据,开展数据治理。优化“一网惠企”平台“免申即享”专区等服务。(区数据资源局牵头负责,区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宣传推广。
加强“一网惠企”宣传,及时总结“免申即享”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宣传推广,持续扩大社会影响,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区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烈山区惠企惠民“免申即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烈山区惠企惠民“免申即享”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方旭东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 乐 龙 区政府副区长(挂职)
成 员: 方 惠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陆桂斌 区委督查考核办公室主任
周亮宗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陆传岭 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王平进 区民政局局长
张传军 区财政局局长
徐梅梅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 伟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孙 超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高宏伟 区数据资源局局长
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原则上每月调度一次,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成员单位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免申即享”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烈政办秘〔2023〕29号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烈山区惠企惠民“免申即享”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
烈政办秘〔2023〕29号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烈山区惠企惠民“免申即享”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