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政府召开第27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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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9-18 18:20


9月16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区长刘明在区政府三楼西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区领导方旭东、魏辉、陈涛、张永恒、李晓初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会议要求,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体悟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安徽干部群众的关心关怀,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为安徽擘画的“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强化系统思维,加强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建设现代化美丽烈山的实际行动。

会议听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烈山区基层车辆租赁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烈山区基层车辆租赁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文件印发实施。

会议还听取了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烈山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暂行管理办法(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烈山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暂行管理办法》,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文件印发实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并做出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

区政协副主席王玉侠应邀出席会议,区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