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魏玉芬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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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11-21 10:57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经开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魏玉芬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区统计局副局长卓佑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免去:

郭剑同志的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区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刘飞同志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程红玲同志的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