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金名泽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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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1-15 16:03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经开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金名泽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

赵家林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其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张京京同志任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其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免去:

金名泽同志的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冯家团同志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