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实录】烈山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海峰:减轻灾害风险守护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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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3-01 09:39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烈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的访谈主题是“减轻灾害风险,守护美好家园”。我们特别邀请到烈山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陈海峰局长与大家在线交流,欢迎陈局长做客“在线访谈”栏目! [2024年02月29日 15:02:44]
  • [烈山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海峰]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能通过“在线访谈”栏目就烈山区防震减灾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政策宣传与大家进行互动交流,欢迎各位网友踊跃提问。 [2024年02月29日 15:06:42]
  • [主持人] 先请陈局长向大家介绍一下烈山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主要职责 [2024年02月29日 15:08:38]
  • [烈山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海峰] 好的。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执行国家标准和规程,组织拟定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实施。 [2024年02月29日 15:12:39]
  • [烈山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海峰] 二是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2024年02月29日 15:16:19]
  • [烈山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海峰] 三是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同时,负责与国家、省和市系统对接,建立完善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害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2024年02月29日 15:21:04]
  • [烈山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海峰] 四是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2024年02月29日 15:28:36]
  • [烈山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海峰] 五是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民爆物品、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民爆物品行业区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全区工商贸行业区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2024年02月29日 15:33:32]
  • [主持人] 感谢陈局长的介绍。我们都知道,每年的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请陈局长介绍一下全国“防灾减灾日”的有关知识。 [2024年02月29日 15:35:11]
  • [烈山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海峰] 好的。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这场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的大地震仅四川全省就有68712人遇难、17912人失踪。这场大地震给全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堪称国家和民族史上的重大灾难。 灾害发生后,全国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众志成城、抗震救灾,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团结与坚强。2008年6月,山西省太原市有政协委员提议,为表达对灾害遇难者的追思,增强全民忧患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有必要设立"防灾减灾日"或"中国赈灾日",借此表达对地震遇难者的纪念,弘扬团结抗灾的精神。2009年3月2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2024年02月29日 15:38:33]
    • [主持人] 那设立全国防灾减灾日的意义是? [2024年02月29日 15:40:47]
    • [烈山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海峰] 通过设立“防灾减灾日”,定期举办全国性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普及推广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高各级综合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 [2024年02月29日 15:43:29]
    • [主持人] 感谢陈局长的详细介绍,下面我们把时间交给广大网友。 [2024年02月29日 15:45:35]
    • [大于] 领导你好,请问烟花爆竹证照如何办理,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2024年02月28日 17:25:44]
      [烈山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海峰]

      好的,烟花爆竹具有易燃易爆特性,有较大的危险性,国家对烟花爆竹管理非常严格,颁布了专门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公安、安全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关于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职责,其中,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职责由我们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根据规定,申请设立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手续,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条件。根据国家烟花爆竹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规定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业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对经营场所的要求。各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不得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一场所销售;专柜销售时,专柜应相对独立,与其他柜台的距离不小于2米,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其中,特别要强调的是,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现象。 二是周边安全距离的要求。周边10米范围内,无明火设施使用;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没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100米范围内,没有加油站及其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设施。 三是室内安全设施的要求。零售点室内的电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易产生火花的照明灯、刀闸开关等要安装防爆灯罩或防护设施,要配备2只以上灭火器。 四是经营人员的要求。主要负责人、售货人员必须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并建立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购销管理、保管等规章制度。五是法律、法规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2019年8月份,应急管理部发布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安全条件进行了规定。如果网友想申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请认真研究该技术规范。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审批程序。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首先要填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同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审批条件的有关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2.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即安全条件审查表;3.工商营业执照或预核准证明材料。其次,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主要负责人要参加具备培训条件单位组织的统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获得资格证书。最后,区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乡镇将进行现场检查和资格、资料审查,对符合发证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发放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经营业户,将不予核发许可证,并会书面说明理由。

      [2024年02月29日 15:52:56]
    • [李伟宁] 领导,我想问一下,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而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往往要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刑事责任,那么企业主要负责人有哪些责任呢?是否与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致? [2024年02月28日 08:27:43]
      [烈山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海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有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上述这些工作对于一个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当然,上述职责是《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像《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还对不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分别作出了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都应当严格落实。

      [2024年02月29日 15:58:11]
    • [主持人] 感谢陈局长的耐心解答和网民朋友们的积极参与,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 [2024年02月29日 15:59:27]
    • [烈山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海峰] 感谢各位网友对烈山区防震减灾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不断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全面提高重大自然灾害抗御能力。 [2024年02月29日 16: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