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高策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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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5-01 19:24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经开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斌杰;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副局长魏广宇3名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