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083577/202409-00011 |
组配分类: |
涉企收费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
2024-09-09 |
发布机构: |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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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2024年第23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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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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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2024年第23号令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09-09 1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第23号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已经2024年4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商务部审签,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