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083577/202409-00011 | 组配分类: | 涉企收费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 2024-09-09 | 
                                
                                    | 发布机构: |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名称: |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2024年第23号令 | 
                                
                                    | 关键词: |  | 成文日期: |  |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2024年第23号令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09-09 1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第23号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已经2024年4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商务部审签,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