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聚焦省、市政务公开办重点工作清单,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谋划,坚持以规范促公开,主动公开责任、拓宽公开渠道、公开服务事项,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工作“零懈怠”。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各区直部门、各镇(办)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对工作提出具体落实要求,确定政务公开经办同志,保证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能够稳步进行。
加强核查力度,确保公开“零差错”。一是无效信息清理。根据部门栏目设置,制定法定主动公开栏目清理意见,明确信息清理标准及处理方式,开展全区无效信息清理工作。二是错敏词整改。每月开展错敏词整改,部门逐条整改问题信息,区政府办进行复核登记,及时答疑解惑,确保整改到位。
加强监督调度,确保隐私“零泄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度,做到月度有部署,季度有落实,年度有成效。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各镇(办),区直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初审,单位分管领导复审,把好信息公开关,杜绝个人隐私泄露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