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解读】烈山区教育局副局长金名泽解读《2024年烈山区学生资助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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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发布时间:2024-04-02 10:50

问:请问金局长,哪些学生可以享受到资助呢?

答:以下学生优先资助:

1.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及残疾学生;

4.孤儿;

5.烈士子女;

6.特困供养学生;

7.其他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等。

问:请问金局长,现行的资助标准是多少呢?

答:不同的学段、不同的资助类型其资助标准有所不同。具体是这样的:

(一)学前教育阶段

政府资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园贫困幼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其中:原建档立卡家庭幼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

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资助标准为: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1000元/学年,小学非寄宿生生活补助500元/学年;初中寄宿生生活补助1250元/学年,初中非寄宿生生活补助625元/学年。

(三)普通高中阶段

1. 免学杂费

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

2. 国家助学金

资助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实行分3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

(四)中职教育阶段

1. 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2. 国家助学金

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非涉农专业学生的15%确定。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实行分3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

问:请问金局长,如果在中职学校参加短期培训,能否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

答:不可以。按照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可以享受。

问:那么,请问金局长,如何申请资助呢?

答:具体申请流程是这样的:

(一)根据学校要求,学生和学生家长提出申请,进行书面承诺和签字。申请人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学校调查走访组调查、学校认定评审组和学校审核公示,

(三)上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复核后,教育行政部门会利用政府信息共享系统、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信息进行查验。

(四)资助金通过打卡发放。

问:金局长,实现本资助工作要点有哪些保障措施?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呢?

答:要求各有关科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安排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下一步不同的部门、不同层次学校依据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各自的工作,确保本年度资助工作高质量运行。

解读机关:烈山区教育局

解 读 人:金名泽 区教育局副局长

咨询电话:0561-4087962

烈教〔2024〕16号关于印发2024年烈山区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