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烈山区人民政府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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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4-15 14:35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经开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烈山区人民政府2025年工作要点》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5年4月9日


烈山区人民政府2025年工作要点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布局之年,处在五年规划承上启下过渡期,政策利好密集释放,动能优势加速蓄积。全区政府系统要在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干字当头,增强信心,迎难而上,更好统筹发展所需、群众所盼、未来所向,奋力开创现代化美丽烈山建设新局面。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和外部冲击,稳定预期、扩大消费、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烈山篇章。

二、全年预期目标

1.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

牵头负责领导:魏  辉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三镇一办、区经开区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三镇一办、区经开区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

牵头负责领导:叶华东

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三镇四办、区经开区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

牵头负责领导:魏  辉

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税务局、三镇一办、区经开区

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胡晓欣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区人社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三镇四办

6.粮食产量及粮食播种面积完成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一办

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完成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魏  辉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三镇四办、区经开区

8.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完成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胡晓欣

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三镇四办、区经开区

三、主要工作

(一)坚持创新引领、产业集聚,加速壮大工业实力

夯实工业基本盘

9.力争产值超亿元企业突破20家。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开区、三镇一办

10.力争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长6%。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开区、三镇一办

11.督促引导国晟新能源、和晶科技等存量重点企业充分释放产能,盯住国巡机器人、享耀新能源等企业,动态更新规模企业培育库,年内规上工业企业总数突破90家。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开区、三镇一办

12.鼓励企业广泛应用数智化技术,推动和晶科技等重点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争取实施一批高水平技改项目,再培育一批省级绿色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开区、三镇一办

13.力争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长30%。

牵头负责领导:魏  辉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区经开区

拉伸主导产业链

14.实施古宋风电场、东部风电场项目,推进大唐集中式共享储能电站、源淮光储充一体化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魏  辉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区经开区、宋疃镇、古饶镇

15.加快国巡机器人、千锂鸟pack生产线、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区经开区

协同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区发改委

16.建成运营享耀新能源能源管理系统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区经开区

协同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等相关单位

增强科技创新力

17.持续推进规上制造业企业“双清零”,年内新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企业4家,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5%。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开区

18.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优惠政策,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率达100%。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开区

19.畅通“产学研用”链条,扎实推进淮师大校地合作项目落地落实。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工作局、三镇、区经开区等相关单位

20.培育省级以上研发平台2个,新签约“科技副总”2个,达成产学研合作5项,登记科技成果10项。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工作局、区发改委、区经开区等

(二)坚持主抓项目、优化平台,全面释放发展动力

展现招商引资新质效

21.抢抓智能控制器、汽车零部件热管理等细分赛道,实现新签约主导产业项目占比超70%。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区投促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开区

22.力争全年新签约智能机械设备生产制造、新能源电池辊压钢箱体制造等亿元项目25个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区投促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开区

23.推动天旭高硼硅新材料、喜尔康智能家居等10亿元以上项目签约落地。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区投促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开区

拼出项目建设新速度

24.力争实现重点项目投资计划128个以上,总投资479亿元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魏  辉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三镇一办、区经开区

25.落实“四督四保”和“红黄绿”三色亮牌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力争开工建设古宋风电场、全民健身中心等项目36个,竣工绿金新城、享耀新能源管理系统等项目29个,完成投资62亿元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魏  辉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三镇一办、区经开区

26.处置批而未供及闲置低效工业用地800亩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三镇四办、区经开区

27.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政策资金6.8亿元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魏  辉

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三镇一办等

开创园区发展新局面

28.落实《烈山经济开发区提质扩量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力争全年园区经营销售收入达200亿元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区经开区

协同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

29.力争全年园区工业产值完成140亿元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区经开区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工信局等

30.实现园区全省考核位次赶超进位。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区经开区

协同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工信局

31.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园13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区经开区

协同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科工信局

32.同步完善电力道路、雨污管网等基础设施,优化供热蒸汽、人才公寓等各种配套。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区经开区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工作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等相关单位

33.全面启动通用机场建设,超前布局低空经济。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烈山镇、新正集团等相关单位

34.开工建设青龙山智慧物流园一期,构建现代化智慧物流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魏  辉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住建局、杨庄办

35.协同推进京东冷链和智慧电商物流园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魏  辉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投促局、新正集团

36.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深化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对共建合作。

牵头负责领导:魏  辉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经开区

37.加大外资吸引利用力度,支持区内外贸企业扩大进出口贸易,全年进出口总额增长10%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叶华东

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区经开区等相关单位

(三)坚持深化改革、激发潜能,持续增添经济活力

稳慎推改革

38.做大做强新正集团,推动国有企业向“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魏  辉

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新正集团

39.全面落实开发区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深化“管委会+公司”改革,发挥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与运营主体作用,增强源淮公司投融资能力,逐步实现开发区“小管委+大公司”运行新模式。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区经开区

协同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新正集团

40.有序推进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一办

41.巩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成果,盘活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等要素资源。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一办、区自规分局、区住建局

稳步扩消费

42.培育打造特色商业街区,争创省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区)。

牵头负责领导:叶华东

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新正集团、烈山镇等相关单位

43.继续开展“徽动消费”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持续壮大电商经营主体,力争全年新增限上商贸企业6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叶华东

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三镇四办等相关单位

44. 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

牵头负责领导:魏  辉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三镇四办等相关单位

45.全线开通“龙脊天路”烈山全段,以“龙脊天路”为主线,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串联四季榴园、七彩和村等重点景区。

牵头负责领导:代城艳

牵头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烈山镇、宋疃镇、区公安分局、交警四大队等相关单位

46.建成龙脊山乡村木屋酒店、星空田园旅游综合体

牵头负责领导:代城艳

牵头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

协同责任单位:烈山镇、古饶镇

47.继续办好石榴文化旅游节、地锅鸡美食文化节、汽摩越野赛等各类节庆赛事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代城艳

牵头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一办

稳住好环境

48.持续完善商事制度,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监管,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到”。

牵头负责领导:胡晓欣

牵头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

49.大力推广“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服务模式,健全“办不成事”窗口会商联办机制,落实“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牵头负责领导:叶华东

牵头责任单位:区数据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相关镇办、驻烈相关单位

50.常态化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企业家接待日”等专题帮扶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魏  辉

牵头责任单位:区工商联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一办、区经开区等相关单位

51.用活用好政银企交流互动平台,落实落细企业诉求“挂号制”,开展“企呼政应、接诉即办”,高效办成企业诉求“一件事”,让广大企业放心投资、舒心经营、安心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魏  辉

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四办、区经开区等相关单位

(四)坚持提升品质、精细管理,不断增强城市引力

加快城市更新

52.加快揽山悦府、檀山雅园、凤宁花园西区等房地产项目进度。

牵头负责领导:魏  辉

牵头责任单位:新正集团

协同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烈山镇

53.提速提效东部城区建设,推动支路路网、宁山路南延项目等市政基础配套逐步完善。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烈山镇、新正集团

54.启动实施东部新城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有序推进矿山生态治理、水系治理等5个子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魏  辉

牵头责任单位:新正集团

协同责任单位:区农水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烈山镇等相关单位

55.实施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行动,规范运营城市更新建设发展公司,实施杨庄片区城市更新,推进烈山片区杜庙新村(北区)等老旧小区改造。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协同责任单位:新正集团、杨庄办、烈山镇、区公安分局

56.建成运营龙波美术馆。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杨庄办

协同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文旅体局

57.建成杨庄街道一矿1958文创园。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杨庄办

协同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文旅体局

加强城市管理

58.依托智慧城管系统,整合部门行业应用系统数据,实现区级网络平台一网统管、互联互通。

牵头负责领导:胡晓欣

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一办、区直相关单位

59.深入推进“城管+社区”共管共治,强化“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践行“721”执法服务理念,推动执法服务关口前移。

牵头负责领导:胡晓欣

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一办、区司法局

60.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2.0版》,完善清扫保洁、清运处置全链条体系,提升城市精管善治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胡晓欣

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四办

加力生态保护

61.严控“两高”项目,落实“五控”措施,做到水陆共治。

牵头负责领导:胡晓欣

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三镇四办、区经开区等相关单位

62.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牵头负责领导:胡晓欣

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四办、区经开区

63.加强大气污染分区管控,守住秸秆禁烧“零火点”,PM2.5、优良天数比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胡晓欣

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四办、区经开区

64.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持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四办等相关单位

65.持续推进护林育林,全区林木总面积稳定在8.5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四办

66.探索“林长+河湖长”部门协作机制改革,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解决跨区域生态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分局、区农水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四办、区生态环境分局

67.实施萧濉新河(烈山段)治理,国控断面、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牵头负责领导:胡晓欣

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水局、区自规分局、三镇一办、新正集团

68.创建相湖、萧濉新河(烈山段)幸福河湖。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协同责任单位:烈山镇、宋疃镇、古饶镇

69.启动烈山污水处理厂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宋疃镇

协同责任单位:区农水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70.启动青龙山产业园水系完善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李晓初

牵头责任单位:区经开区

协同责任单位:相关镇办

71.沱河(烈山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协同责任单位:相关镇办

72.扎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地表水源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四办

(五)坚持农业为基、强村富民,充分展现乡村魅力

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业

73.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谋划实施古饶10万亩高标准灌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协同责任单位:古饶镇

74.严守耕地红线,实施“千亿斤江淮粮仓”行动,确保粮食种植面积43.11万亩以上、总产稳定在2.81亿斤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一办

75.稳固生猪基础产能,推动肉牛养殖标准化创建,力争肉牛年饲养量超2.2万头,蔬菜种植面积不低于2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一办

76.做好塔山石榴、古饶艾草等“土特产”文章,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5个,培育更多农产品特色品牌。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一办

77.做大做强木兰牧业“淮北醉牛”“徽牧依冉”肉牛养殖深加工,力争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超5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协同责任单位:古饶镇等相关单位

高标准建设和美乡村

78.建成青谷社区小新庄、太山社区东一村等4个省级中心村,完成南庄村、秦楼村等4个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

79.围绕“龙脊天路”沿线10个村,谋划申报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打造沿山和美乡村精品示范带,争创国家级“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协同责任单位:烈山镇、宋疃镇

80.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巩固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示范区建设成果。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一办

81.新建管护农村公路33.6公里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一办

82.开展全国文明村镇示范创建活动,大力选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典型。

牵头负责领导:胡晓欣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协同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交警四大队、三镇四办等相关单位

高水平促进农民增收

83.加强重点人群动态监测帮扶。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

84.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力争2025年全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例达62%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一办

85.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三年提升行动,打造华家湖综合农业产业园、草庙“艾乡工坊”等一批集体经济观摩示范点,落实农村居民本地就业“121”行动计划,培养农村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240人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永恒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三镇一办

(六)坚持民生优先、普惠共享,全面提高治理能力

推动民生保障更加坚实有力

86.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新增就业5000人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胡晓欣

牵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四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87.深入实施全民参保,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扩面增量。

牵头负责领导:胡晓欣

牵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四办

88.健全“民声呼应”闭环办理机制,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烦心事、揪心事。

牵头负责领导:陈涛

牵头责任单位:区信访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社工部、区直相关部门

推动公共服务更加优质普惠

89.因地制宜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新改扩建学校10所,新增学前教育学位500个、安心托幼学位60个。

牵头负责领导:代城艳

牵头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90.加快推进淮北七中改扩建,完成特殊教育学校筹建。

牵头负责领导:代城艳

牵头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烈山镇等相关单位

91.主动融入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加快推进区人民医院建设,增强基层名中医工作室和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代城艳

牵头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宋疃镇

92.健全基本养老一体化服务体系,实施洪庄村养老服务中心嵌入式改造。

牵头负责领导:叶华东

牵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社工部、三镇四办

推动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

93.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牵头负责领导:魏辉

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三镇四办、区经开区、区公安分局、交警四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

94.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胡晓欣

牵头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四办、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

95.统筹化解房地产、金融债务等领域风险,推动各类风险更加可防可控。

牵头负责领导:魏  辉

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三镇四办、新正集团

96.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区镇村三级矛盾联合调处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陈涛

牵头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三镇四办等相关单位

97.狠抓信访积案化解和源头治理防范,持续推进信访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升。

牵头负责领导:陈  涛

牵头责任单位:区信访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司法局、三镇四办

98.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拳打击暴力犯罪、盗窃、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持续推进视频监控体系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陈  涛

牵头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三镇四办

(七)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99.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牵头负责领导:刘  明

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相关驻烈单位、三镇四办、区经开区

强化实干笃行的使命担当

100.树立“领导要带头、干部要争先”的鲜明导向,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闭环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刘  明

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区政府组成部门、相关驻烈单位、三镇四办、区经开区

弘扬廉洁自律的清风正气

101.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廉洁政府建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

牵头负责领导:刘  明

牵头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政府组成部门、相关驻烈单位、三镇四办、区经开区

102.严肃财经纪律,兜牢“三保”底线,带头过“苦日子”。

牵头负责领导:魏  辉

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审计局、三镇四办、区经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