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城市管理局对烈山区政协十届第四次会议委员
第6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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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城市管理局发布时间:2025-05-19 15:56

尊敬的程铁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淮北市烈山区职教园区增设非电动公共自行车站点的提案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因公共自行车站点设置属全市统一招标布点,我区无此项工作权限,下一步我局将向市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递交了增设公共自行车站点的申请报告,在此期间我局将增加共享电动车的投放数量,用以缓解东部新城交通工具缺乏的压力。

同时也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我区城市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