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城市管理局对烈山区政协十届第四次会议委员
第1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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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城市管理局发布时间:2025-05-19 15:51

尊敬的段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区县校园周边经营秩序管理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区城管局高度重视校园周边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工作,将其纳入日常工作重点范畴,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致力于为广大师生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校园周边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定点值守与机动巡查相结合在一中、职教园区、淮师大等学校周边设立护学岗,实行定点、定人、定责,通过定点值守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管理。教育引导经营业主规范经营,杜绝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行为,引导流动摊点到定点市场规范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今年来已劝导和纠正此类行为50余次,查处校园周边各类培训机构乱派发广告11起,有效保障校园周边环境整洁和交通秩序。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并建立职教园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微信群,对校园周边的流动摊贩、无证经营、占道经营等问题进行集中监管整治、信息互通。今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次,在整治过程中,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的震慑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强宣传教育。组织执法人员到校园周边对学生、家长及广大群众进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和支持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治理工作;向校园周边流动摊主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摊主进店经营、守法经营。

二、存在问题

)执法力量不足。随着城区学校数量的增加以及校园周边经营秩序管理要求的提高,现有的执法人员数量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学校分布范围广,上下学时间交错不一,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难以做到全面覆盖,导致部分区域存在管理死角。

)部门协调配合有待加强。校园周边经营秩序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如城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虽然在一些专项整治行动中能够开展联合执法,但在日常管理中,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还不够紧密,影响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三)流动摊贩管理难度大。部分流动摊贩受利益驱使,对执法人员的劝导和管理置若罔闻,反复占道经营。而且,部分流动摊贩为特殊群体,执法人员在管理过程中面临较大的社会舆论压力,更多时候只能进行文明劝导,容易出现治理反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充实执法力量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通过增加编制、招聘协管员等方式,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能够更好地履行校园周边经营秩序管理职责。

强化部门协同合作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经营秩序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校园周边经营秩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信息共享,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共同做好校园周边经营秩序管理工作。

创新管理方式探索建立流动摊贩疏导点,在校园周边合适区域划定专门的经营区域,引导流动摊贩集中经营,加强对疏导点的规范管理。同时,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平台信息化手段,对校园周边经营秩序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校园周边经营秩序管理纳入常态化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加强对校园周边经营户的信用管理,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记录,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不良的经营户进行联合惩戒。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同时也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我区城市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