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城市管理局对烈山区政协十届第四次会议委员
第04号提案的答复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城市管理局发布时间:2025-05-19 15:49

尊敬的卢文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调整路面清扫及洒水时间、方便市民出行安全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目前,烈山区城乡环卫全面推行环卫保洁作业市场化,全区配备环卫工人1300余人,各类环卫作业车辆310对城区范围内的410万平方道路及城市家、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按照道路日常保洁八无六净及绿化带保洁七无标准开展精细化保洁。我区的城区环境保洁是淮北市环卫一体化项目标段之一,由淮北市同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保洁服务,我区对其运营质量按照《淮北市环卫一体化运营质量标准》进行量化考核,质量标准对环卫作业标准有严格的规定,其中就道路冲洗、洗扫、洒水喷雾降尘、机械化冲洗、洗扫作业时间有明确的规定。就提案中提出的作业时间问题,我局已要求作业公司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安排环卫车辆开展作业时避开车辆高峰时段机动车道冲洗和洗扫作业第一次在7:00前完成,第二次在12:0014:00之间完成。道路洒水喷雾降尘作业要避开行人,一级道路每天不少于4次;二级道路每天不少于3次;三级道路每天不少于2次,要求洒水降尘地面见潮湿不见流水,湿润地面覆盖全车道。特殊天气(如气温低于0℃、雨雪天气等)根据政府要求调整作业时间和作业模式

同时,要求保洁公司严格规范人工清扫作业要求,配齐安全头盔、反光背心等防护用品加强保洁人员作业安全管理严禁环卫工人在快车道作业,切实保障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同时也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我区城市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