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烈山区政协十届第四次会议委员第06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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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住建局(地震局)发布时间:2025-06-23 15:34

任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城区改造方面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烈山区一直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补齐民生短板、落实民生实事的重点工作之一,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积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补齐小区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行动,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居住品质。“十四五”期间烈山区已完成9个城镇老旧小区实施改造,涉及楼栋1900栋,涉及住户约9162户,总投资约11300万元,广大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实现大幅提升。

一、关于“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全区发展总体规划”工作开展情况

由淮北市住建局牵头,三区一县共同编制的《淮北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已获淮北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方案涵盖我区2025-2027年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城中村综合改造、公共空间提升、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等项目,2025-2027年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包含烈山区2000年以前建成的全部小区,主要改造内容为道路、雨污、供水、燃气、屋面防水、便民公共服务设施改造等,下一步实施时邀请居民参与规划建议,分层次、分类别、分步骤引导解决居民想要解决的问题,并结合历史文化元素、1958工矿区等元素设计,保留工矿特色。

同时烈山区结合淮北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烈山区实际,确定将烈山片区老城更新单元作为烈山区城市更新启动实施单元,杨庄办老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已纳入烈山区城市更新项目内容。由烈山区城市更新公司委托第三方编制的淮北市烈山老城区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已通过市规委会审批,烈山片区老城单元城市更新项目已纳入淮北市城市更新项目库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二、关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小区属性、面积大小、建筑年限等,结合居民意愿,将改善居住功能摆在首位”工作开展情况

烈山区住建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体检先行”,充分调查分析老旧小区现状,结合居民意愿,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一小区一方案,着力消除老旧小区安全隐患。改造前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发放老旧小区改造居民需求调查表、组织老旧改居民“面对面”等多种方式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全面建立居民改造意愿台账并充分研判,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和内容切实可行且符合居民实际需要。改造过程中,组织镇办、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代表等,搭建小区改造议事协商平台,激发居民支持改造、参与改造的热情,对改造过程中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进行充分讨论,吸取群众合理化建议,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确保改造内容真正落到实处。

加装电梯方面,烈山成立以区委书记和区长为双组长的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区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机制。但由于加装电梯未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统筹资金范围内,属于居民自愿申报原则,需要居民自筹资金,市级给予一定补贴,本区居民积极性不高,烈山区暂未收到居民加装电梯的申请。

三、关于“重视建设过程管理,确保改造顺利进行”工作开展情况

烈山区住建局依法依规选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精心组织项目建设。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严控施工材料质量和施工工序质量,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环节,确保文明有序施工。积极组织选聘老旧小区改造义务监督员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参与改造各阶段的验收。在项目竣工时,邀请群众代表参加,“行不行”听取群众意见,全面了解群众对改造效果的满意程度,真正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民生工程做成群众的满意工程。

四、关于“建议把老旧小区改造与改造后的管理结合起来,避免"前改后乱"现象”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联合印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网格)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制度》等七项工作规范的通知,推动开展物业党建联建包保,规范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审查、规范业主委员会重大事项党组织先议,帮助社区党组织协调解决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推进成立党组织领导下小区业主自治组织,积极组织推进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独立开展小区管理工作。

对于老旧小区改造后的小区,烈山区住建局结合住宅物业管理“三大攻坚”行动,落实建后管养长效机制,明确后续物业管理作为申报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必要条件,在街道社区指导下,引导业委会根据小区情况,灵活自主选择专业物业公司、社区准物业管理、自我管理等物业管理模式,确保老旧小区“旧有所改、改有所养”。

下一步,烈山区将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调度,积极通过争取各级奖补资金、财政投入、金融机构融资、市场主体投入等方式,多渠道拓宽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来源渠道,根据居民意愿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同时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加快烈山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烈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61-4658123

抄 送: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区委督查考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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