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恒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七矿工人村老城区改造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拓展筹措渠道”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11月,烈山区积极响应市政府要求,组织区属国有企业(新正集团)和市建投集团正式成立淮北市烈山区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烈山区城市更新项目融资和建设主体,杨庄办老城区改造已纳入烈山区城市更新项目内容,目前项目公司委托第三方编制的淮北市烈山老城区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已通过市规委会审批,烈山片区老城单元城市更新项目已纳入淮北市城市更新项目库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发改委已批复,正谋划项目争取各级政策性资金。
烈山区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研究近期城市更新支持政策,结合烈山区老城单元城市更新开展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等符合条件项目申报,积极争取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支持。2024年,烈山区老城单元城市更新项目累计争取上级各项资金约2650万元,目前烈山区老城单元城市更新、烈山区城市污水收集设施提升工程、烈山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等5个计划争取上级资金项目正开展前期申报工作。同时烈山区将充分调动群众、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更新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加快推进烈山老城区城市更新建设。
二、关于“加大工作的支持力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书记和区长为双组长的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老旧小区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加强部门联动,高效运行老旧小区改造。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改造前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发放老旧小区改造居民需求调查表、组织老旧改居民“面对面”等多种方式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全面建立居民改造意愿台账并充分研判,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和内容切实可行且符合居民实际需要。改造过程中,组织镇办、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代表等,搭建小区改造议事协商平台,激发居民支持改造、参与改造的热情,对改造过程中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进行充分讨论,吸取群众合理化建议,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确保改造内容真正落到实处。在项目竣工时,邀请群众代表参加,全面了解群众对改造效果的满意程度,真正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民生工程做成群众的满意工程。
三是抓群众满意。项目完工后,由住建局牵头,组织街道、社区、施工单位,实地走访、面对面、微信群聊、小程序、电话联系等线上线下手段,收集各类群众诉求,梳理分析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情况及瓶颈堵点,了解群众对老旧小区改造的知晓度、提高满意度和支持度,群众满意度达90分以上。
三、关于“加大物业准入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联合印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网格)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制度》等七项工作规范的通知,推动开展物业党建联建包保,规范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审查、规范业主委员会重大事项党组织先议,帮助社区党组织协调解决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我区住宅小区情况复杂,“老、旧、散”住宅区多,66个住宅小区中,安置小区和“三供一业”移交的老旧小区数量60个。占比超过90%。这些小区大部分建成时间较久,规划设计落后,配套设施不全,之前普遍存在着程度不同的脏、乱、差和居民居住不方便的问题。推进成立党组织领导下小区业主自治组织,积极组织推进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独立开展小区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如杨庄街道办积极构建“党建+物业”治理新格局,由社区成立物业运营服务公司,实现“社区+物业”的“双色管家”模式共同参与治理,前期的试运行不收费,为居民提供相关物业服务。采用适当收取物业服务成本的计费方式,逐步培养居民“花钱买服务”意识。后期以符合市场行情的物业服务标准收费,实现良性循环。
对于老旧小区改造后的小区,烈山区将结合住宅物业管理工作,落实建后管养长效机制,引导业委会根据小区情况,灵活自主选择专业物业公司、社区准物业管理、自我管理等物业管理模式,确保老旧小区“旧有所改、改有所养”,维护和巩固老旧小区改造的成果。
下一步,烈山区将坚持老城区改造目标管理,加强城市更新工作调度,积极通过争取城市更新奖补资金、财政投入、金融机构融资、土地收入分配、市场主体投入等方式,多渠道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健全管理机制,加快烈山老城片区城市更新工作开展及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烈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61-4685123
抄 送: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区委督查考核办公室
2025年 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