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烈山区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排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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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7-04 10:34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烈山区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排查问题整改方案》已由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202566

 

 

 

 

 

烈山区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

排查问题整改方案

 

为扎实做好全区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排查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各类问题按时整改到位,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251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举一反三,以点上问题整改推动解决面上问题,确保各项排查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不断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为全面建设美丽烈山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重点围绕本次摸排上报的烈山区范围内118个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三、时间安排

20256月起至2025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阶段(即日起至2025610日)。各有关单位结合市工作方案要求和前期问题摸排成果,建立工作台账,分解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印发整改工作方案。

(二)全面整改阶段(2025611日至20251115日)。对照问题清单和制定的相应整改措施,逐项抓好落实,对账举证销号,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三)督促检查阶段(20251116日至20251215日)。各有关单位对照整改工作台账,逐项自查本单位承担的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补缺补差。区工作专班将组织人员适时开展整改督导,对各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问题,确保整改实效。

(四)总结报告阶段(20251216日至20251231日)。各有关单位认真总结整改情况,梳理整改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做法,于20251218日前将总结报告报区工作专班,区工作专班梳理汇总后形成区总结报告,按要求报市工作专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抓好全区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排查问题整改工作,成立烈山区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分局,负责处理组织、协调、调度等日常工作。区政府将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各有关单位要把问题整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重点问题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全面掌握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于2025610日前报区工作专班办公室

(二)压实整改责任。区工作专班要采取多种形式调度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进展迟缓的地方和部门,及时予以督促提醒并实行重点督办,压稳压实整改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整改任务,按照市专项行动“6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的25%8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的50%10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的75%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的要求,倒排整改时限,对账销号、全面整改,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落实到位。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问题、措施、责任和时限四清单,逐条逐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由市直部门负责整改的问题,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在项目立项、用地报批、群众工作等方面予以支持。

(三)力求整改实效。坚持把问题整改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对照反馈问题,分层分类抓好落实。通过拆除复耕方式整改的,615日前须完成拆除复耕,620日前完成联合验收,6月底前完成举证销号。通过完善用地手续方式整改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跟踪,及时与委托组卷单位对接,及时解决报批组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进报批提速,原则上8月底前要完成报批组卷,提交市局审查,9月底前拿到建设用地批文,11月底前完成供地和举证销号。要坚持实事求是,坚决纠治整改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禁弄虚作假、数字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