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孙顶顶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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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7-22 08:17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经开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孙顶顶同志任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林子涵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其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免去:

朱秀梅同志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副主任职务。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区文物局)副局长张一弛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