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果评估】关于《烈山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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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25-09-26 09:31

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烈山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综合查一次”改革质效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5〕5号)文件精神,结合烈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效果

烈山区加大涉企行政检查统筹协调力度,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 为企业发展提速 , 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今年以来,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5次,检查企业35家。

清单化整合破难题。联合区委编办依据涉企行政执法部门“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梳理现有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制作事项清单,破解多头检查难题。截至目前,全区31家涉企行政部门公布行政检查事项27项,涉企行政检查计划20项。

柔性化执法优环境。践行“执法即服务”理念,将“执法与指导”“监管与服务”“处罚与教育”有机结合,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达”,制定《烈山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涵盖104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实施免罚案件共15件,减轻企业负担65.1万元。

触发式备案轻负担。临时事由触发的执法检查事项,按照《淮北市入企检查备案制度(试行)》文件要求,行政检查主体事后及时向区营商办备案。对触发式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的进行提示,对过度检查进行阻断,减轻企业应对重复检查的负担。

三、相关建议

(一)强化联动协作。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案件移送等配套制度,对符合规定要求的检查结果及相关证据实行互认,构建高效协同的多部门联合监管体系。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联动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综合查一次”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对于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的“综合查一次”,各部门要提前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知“综合查一次”依据、流程等相关要求,保障“综合查一次”协调有序开展。

(三)强化社会宣传。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宣传引导,多渠道深入宣传“综合查一次”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最大限度扩大“综合查一次”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为“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高质高效、规范有序运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