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刘子翔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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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10-13 15:09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经开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子翔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彭贺同志挂职任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赵志理同志挂职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两年;

丁洋同志挂职任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两年;

陈立峰同志任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广播电视局、区文物局)副局长。

免去:

朱玉聪同志的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卫宁同志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赵忠同志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苏建同志的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广播电视局、区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代南亚同志的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代志建同志的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