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初稿。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全面梳理中央和省市相关政策,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工作实际,起草形成了《意见(初稿)》
二、征求意见。《意见》书面征求11家单位意见,其中7家无意见,4家提出5条修改意见,采纳4条,未采纳1条,未采纳建议已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一致。2025年12月12日,《关于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2026年1月23日完成专家论证评审。2026年1月23日通过区委政法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备案号:HBWP(烈)2026-002)。
(三)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1月26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2月25日通过合法性审查。
(四)会议审议。2026年3月3日区十一届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