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政府召开第63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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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4-10 15:37

2026年4月7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孙露露在区科创大厦一楼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区领导李晓初、胡晓欣、代城艳、陈开展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和发展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对标先进理念和成功范式,结合烈山实际,在规划建设、创新驱动、民生保障等方面主动作为,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会议指出,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的重要法定调查,对科学制定政策、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全区上下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依法开展普查工作,坚守数据质量底线,坚决杜绝数据造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会议听取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烈山区一季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关于烈山区一季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由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组织实施。会议强调,要坚持疏堵结合,畅通固废资源化利用渠道,提升循环利用水平。要树立全局观念,将生态治理与区域发展统筹考量,推动保护与修复、防治与转型同步实施,促进环境质量与经济社会协同向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并做出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祥力、区政协副主席汪昌勇出席会议,区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