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王汉忠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4-17 16:03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经开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王汉忠同志任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局长;

赵强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

朱效放同志的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