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解读】烈山区残联理事长张红解读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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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残疾人联合会发布时间:2026-02-13 09:58

请问:方案制定的意义是什么?

张红:通过建立系统化的托养服务体系,为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专业化照护服务,切实保障这类特殊困难群体的生存权与发展权。托养服务方案的实施,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功能,为无法通过常规就业获得收入的残疾人提供了“托底保障”,避免其陷入无人照护或照护不足的困境。

请问:此方案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张红:

1、强化目标任务。按照“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绩效目标任务,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托养需求调查,掌握残疾人对寄宿、日间照料、居家等不同形式的托养服务需求,精准提供服务。

2、严格项目管理。按规定开展“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及时做好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3、加强督查考核。围绕托养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管理规范等方面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对托养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运营补贴,对考核不合格的托养机构,取消其服务资格。

请问:本年度全区托养工作目标是什么?

张红:为100名残疾人提供服务,其中居家托养90人,寄宿制托养10人。居家托养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入户提供康复、帮办代办、精神慰藉等服务,服务周期为6个月。寄宿制托养结合残疾人需求和实际动态调整,目前有三家安置机构可供选择。

请问:本年度托养服务是怎么分布服务名额的?

张红:结合残疾人服务需求,将居家托养服务名额分配到烈山镇、古饶镇和宋疃镇。

请问:方案要达到什么样的任务目标?

张红:积极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切实解决烈山区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问题,缓解家庭在抚养赡养、长期看护、治疗康复等方面承担的巨大压力,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需求。

解读联系电话:4686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