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李玉珍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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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8-03 15:35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经开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玉珍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林子涵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免去:

金名泽同志的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