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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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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3-01-25 00:0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北市政府门户网站(www.huaibei.gov.cn)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县区公开栏目中下载。

  一、概况

  2012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政务公开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和推进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升级改造公开政府信息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与监督力度。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推进,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树立了政府良好形象,在推动政府自身建设、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融洽政企干群关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淮北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办公平台、公开栏(墙)、广播、电视、便民告示、简报、社会活动日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截止2012年12月31日,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32条。其中,区政府发布7351条,镇办及区政府各部门发布21081条。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地方政策法规、行政决策、政府文件及工作机构设置、工作措施、政府重点工作进展、民生问题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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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公众互动。2012年,全区及各部门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互动平台、政风行风热线等,办理群众的建议、意见、咨询、投诉和求助等各种诉求信息,累计317条,回复率为100%。其中政风行风热线接有效件84件,办结84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95%;“网民留言”、“市长信箱”转办群众网上来信135件,办结率100%;投诉热线73件,回复率100%,群众满意度达96%;其它2件,均给予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2012年,区政府机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集中宣传现场、政府信息公开点等途径,共接到2730余件公开申请,包括规划、房屋征收、民生工程、农业奖补政策等,均按要求予以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申诉的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2年,我区政府和区直部门、镇办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区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调整充实了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董海波任组长,区政务公开办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区政务公开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区政府办主任张传军兼任区政务公开办主任,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进一步明确了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信访局、区民生办、基层镇办等相关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区政府、各镇办和政府各部门积极行动,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制度,切实保障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清权确权,行政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结合区、镇(办)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务体系建设,继续清权确权,摸清行政职权的底数,并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本部门的“三定”规定等涉及本单位职权的有效规范性文件,对各单位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逐项梳理,编制和公开行政职权目录,按照“合法、简单、明了、便于操作”的原则,优化再造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对社会进行公开。通过建立对内公开栏、召开通报会议等方式,对干部职工关心的人事、财务、评先评优等事项进行公开,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机关内部公开工作机制。

  2.公开账单,财政预决算公开更加彻底到位。为加强财政预算公开,区政府办制定了烈山区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公开全区的财政预决算、预算安排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三农”和保障住房等涉及民生的重大支出,包括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配因素等,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2012年区级财政预算报告。

  3.贴近群众,单位办事公开更加便民高效。扎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社会组织办事公开。深化教育、医疗、住房、农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等热点问题的办事公开;区内各公共企事业单位继续深入开展以持证上岗、首问责任、办事承诺等建设为重点内容的办事公开工作。区内各学校强化了招生招考、职称评定、“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等信息的公开。推进慈善协会会、公益类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经费使用情况公开,促进各类社会组织的规范发展。做好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突出群众关心的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事项提供多角度、宽领域的服务。

  4.延伸服务,基层政务公开更加全面深入。以镇办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为重点,以推行开放式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等为主要内容,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不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加大对涉农重大政策、法律规范、农村基层民主权力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注重公开劳动社保、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移民安置等群众高度关注的信息。目前,全区7个镇、街道办事处全部实行了政务公开制度,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公开面达100%;全区50个村(居)实行了村(居)务公开制度,公开面达到100%。

  5.强力推进,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更加有效开展。一是扎实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重点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项目规划、招标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环节的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规制度,建立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目录,制定相关标准和程序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以政府网站、政务办公网主要平台,及时、准确、完整地发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形成统一的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工程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二是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大统一招标服务平台建设。成立烈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构建统一采购服务平台。制定完善《烈山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烈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确保政府采购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夯实载体,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日趋多样化。

  1、拓展功能,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改版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新增加政民互动、区长信箱、网上办事等功能版块,拓展服务范围,方便群众使用。全面畅通群众热线、政风行风热线,促进政民互动沟通。增强网站公开功能,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后台管理系统和网站服务系统,方便群众网上查询。推进政府网站群体系建设,促进政府门户网站与行业专网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

  2、规范公开方式,畅通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指南》和《目录》的内容更新工作,在政府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健全政务公开办法,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主动公开的途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监督和救济等。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公开环保、医疗改革、教育公平、养老保险、征地拆迁以及公共资金管理使用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卫生部门加大了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新农合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医药卫生改革等信息的公开;教育部门加大了教育政策落实等热点信息的公开。二是及时准确权威发布各类热点、敏感信息。在处理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突发事件过程中,及时公布事态进展和政府举措,澄清事实真相,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疏导群众情绪,防止了矛盾激化。三是对时效期较长的阶段性工作信息,确定时间节点,进行定期公开,满足群众知情权。

  (四)强化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1.完善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日趋规范化。以“制度执行年”活动为契机,统筹推进,强化制度制定、执行研究,不断健全、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烈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烈山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烈山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九项制度。同时对组织领导、考核评价、互动沟通、督促调研、队伍建设等机制进行了完善。

  2.健全机制,加大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力度。区政务信息公开办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考核标准,严格考核奖惩,强化责任追究,增强执行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定期对镇办和政府部分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调研,进一步加大对镇办、各部门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监督考核力度,建立健全联合督查制度,加强跟踪落实和责任追究,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度,并把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终目标考核重要依据,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公信力。

  3.丰富载体,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区政府及时传达贯彻省、市政务公开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各镇办和区直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区政务公开办加强学习调研,先后组织对各单位业务骨干的强化培训。从国务院《条例》解读、保密审查、平台操作技巧等方面对全区公开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4.多措并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通过强化自身部门网站建设,加大广播电台建设力度,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借助法律主题宣传日等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得到更多理解与支持,引导群众关心政务公开,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进一步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今年以来共组织户外集中宣传3次,参与宣传人员109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8000余份,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信息37余,制作横幅16条,区广播电台专题报道2次。及时开展培训和动员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

  (五)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

  严格按照“标准化建设年”活动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1. 制度规范化。政府及区直各部门、各镇(办)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服务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从新审定公开,以规范的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

  2. 程序规范化。深化区政府各部门和镇(办)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务服务工作程序,以健全的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科学推进程序化管理工作。

  3.标准规范化。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标准、目录标准、网站标准行政职权规范标准、财政预决算标准和公开示范点标准,建立服务中心形象标识、服务项目、服务中心运行模式、代理办事规范、日常管理、质量评价等标准,与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网络联通互动。

  (五)统筹兼顾,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服务与具体工作相结合

  把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与当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不仅让人民群众更清楚地了解区政府的职能、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同时也更好地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真正成为区政府与群众联系的纽带、为民谋利的平台和为民服务的窗口。

  一是与民生工程相结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宣传省、市、区承担的二十余项民生工程,在实施民生工程过程中,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公开政府信息,让民生工程深入人心,让民生工作更加便捷,让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成为实施和检验民生工程的监督台。在实施民生工程的过程中,检验我区职能部门和相关镇(办)工作落实情况,有效促进机关效能建设。

  二是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与廉政纠风工作紧密相连。我们通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行业的监督监管打破腐败温床,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发生,让政府更加透明,为政府工作提供更加风清气正的公务环境。

  三是与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相结合。利用政风行风热线载体,梳理群众要求了解政府信息重点,围绕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更好的让群众了解政府工作。坚持网上留言办理责任制,做到群众网上留言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2012年以来共公开发布群众关心关注政务信息3759条,涉及民生问题4382条,让群众及时了解关心的政府决策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变群众申请公开为主动公开,进一步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力地推动了依法行政和政风行风建设。利用政风行风热线监督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举措

  2012年,虽然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公开办的指导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是思想观念有待转变。个别镇办和区直部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存在被动应付,流于形式的现象。二是载体方式有待创新。个别单位公开方式单一,政府部门网站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公开载体还需进一步优化。三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公开不够彻底,有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现象。特别是对群众最关心的人、财、物、事等公开不够规范、不够深入、不够全面,文件类信息的公开还不及时、不完整。四是日常管理有待规范。政务公开随意性大,有的只公开结果而不公开过程,有的公开栏成了“不动栏”,有的没有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完整收集和规范管理。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一加以解决和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明确固定联络人员和联络方式,防止因部分单位工作调整或其他原因人员变动造成工作断档脱节。尤其是加强镇办工作的领导,建立联系制度,加强培训指导,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考核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建立政府信息资源目录系统,推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法律、法规和省、市、区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形成上下共识,提升业务水平。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公开栏等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信息公开的内容以及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在公众中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丰富公开方式。强化政府网站、政务热线、广播电视等载体平台建设,丰富政务公开形式,畅通政务公开渠道。

  (四)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加大对政策文件、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以及基层政务公开等情况的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

  (五)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加强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研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