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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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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6-01-19 00:00

    2015年度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有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s://www.lieshan.gov.cn/zwgk/)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北市烈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淮北市烈山区宿丁路6号,邮编:235025,电话:0561-4685080,电子邮箱:zfb4685111@163.com)联系。

    一、概述

    2015年,淮北市烈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市政务公开办和烈山区政府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依法推进权力运行公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信息的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以决策公开引领和推动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社会满意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 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按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规划及其他权力十大类,将全区各部门行政权力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 推进财政资金公开。由区财政局牵头,5月份公开2015年全区各级部门预算及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月份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及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每季度开始20天内,公开上一季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3. 落实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推进土地征收公开,及时公开征收公告、安置公告、安置途径、补偿标准、批而未征、农用地转用公告、一书四方案等信息;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淮北市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办法》(淮政办〔2014〕29号),建立和完善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机制,以公开促公平,加强群众和社会监督,推动公众参与房屋征收,预防腐败,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房屋征收补偿信息的权益。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及时公开出让公告和成交公告。强化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公开建设计划任务量、建设计划清单、建设进度、开工项目信息、竣工项目信息、分配管理政策等信息。及时公开配租出售公告、货币化安置方案、棚改居民使用购房劵相关税收情况信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加大审批与备案、基本信息、项目进度、合同履约、质量安全和项目验收等信息公开力度。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采购政策、采购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

    4. 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由区教育局牵头落实,及时公开学校招生情况、招生政策、入学情况、学校财务等信息。及时公开医疗卫生、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类信息。及时公开就业创业政策等就业信息。及时公开救助资金、低保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关系民生的社会救助信息。

    5. 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落实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抓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扎实做好事故调查处理、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理救援信息、安全隐患曝光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强化安全生产政策宣传公开力度。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高的事故信息、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主动推进安全生产事故监督检查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食品和药品安全信息公开,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公开发布工作,全力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及消费警示信息。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加大信用动态、信用评价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全区诚信体系建设。

    6. 扎实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公开领导照片、分工、办公电话等,进一步完善了区政府领导成员信息。定期发布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强化做好政府机构、人事信息、规划计划、政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重点工作等信息公开工作。

    7. 建立健全重要政策解读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

    8.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舆情研判质量和回应速度,增强政府公信力,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明确政务舆情信息收集范围,规范舆情信息报送工作。开设区长信箱,建立烈山发布微博微信平台,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全面收集网民留言,通过各种政民互动平台,公开回应投诉、解答问题、发布群众关切等信息。

    (二)强化监督保障

  1. 完善各项制度。先后修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考核、社会评议、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明确了审核机制,全年未发生一例公开事项不规范的问题。
  2. 强化监督考核。定期进行数据统计和工作通报,对落后单位由常务副区长约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今年以来,我区公开办与区监察局、目标办联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督查活动9次,主要对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发布不及时,公开不到位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3. 加强能力培训。结合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普查达标工作和淮北市政府信息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培训工作,及时传达会议精神,适时开展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政策和要求,总结工作经验,并就如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4. 加大宣传力度。我区认真贯彻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活动,开展街头宣传、张贴横幅、设置宣传栏,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提高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5. 做好统计工作。制定并完善了烈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镇办和政府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政府信息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
  6. 积极落实整改工作。根据市政务公开办下发的季度通报等文件,我区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严格对照通报事项,逐项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至区政务公开办。区政务公开办会同区监察局、区目标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部门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开通子网站32个,范围涉及区直各部门和各镇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000余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公开918条,财政资金使用公开1900条,公共资源配置公开4680条,公共服务公开4900条,公共监管公开216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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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意见》、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规范》、《淮北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公开依申请信息目录,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申请范围、申请方式、受理机构,统一依申请办理告知书格式,培训依申请公开办理人员,规范依申请事项办理工作。

    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开设在线申请,设置申请表下载。在图书馆、档案馆、各单位设置当面申请点方便群众申请信息。

    督促各办理依申请事项单位,做好依申请办理事项的备案工作。及时采编上报依申请典型案例,提升依申请工作规范化。

    2015年,全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对申请的答复数为1件,答复率100%。其中,同意公开数1件,申请内容不明确、信息不存在、咨询等其它情况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件。没有发生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尽管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还存在诸多不足,具体体现在:少数部门和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足,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难度大,信息发布质量不高,虽然公开信息的数量多,但质量欠缺,公开的深度不够,一些敏感和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较少。信息公开保障力度薄弱,主要表现在我区政务公开办专职人员较少,各部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人员兼职较多,基层信息发布员更换频繁,导致工作延续性差。

    2016年,我区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全面落实省政府市政府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以决策公开引领和推动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进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公开。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