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关工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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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关工委发布时间:2022-08-26 09:19

淮北市烈山区关工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职责

淮北市烈山区关工委由局本级,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与预算比较,户数无变动。编制数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实际在职6人、含退休1人。部门主要职责包括:1、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和老模范等“五老”人员的政治、经验、威望、时空、亲情优势和传承、引导、关爱、保护作用,对青少年开展各项教育活动,着力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广泛动员和吸收离退休人员加入到关工委组织,积极组织开展关爱活动;加强对“五老”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五老”人员素质。
2、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方针、政策。 
3、组织协助有关青少年的重要活动。督促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对关心下一代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了解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状况,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对策,针对关心下一代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淮北市烈山区关工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减少)0户。

纳入淮北市烈山区关工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0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淮北市烈山区关工委本级

三、淮北市烈山区关工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0.78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0.7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长11.13万元,上升38%,主要原因:一是行政运行费用增加;二是其他组织事务支出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0.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8万元,占74.2%;项目支出10.5万元,占25.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7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0.7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15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一是行政运行费用压缩;二是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按上级要求压缩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增加11.13万元,增加38%。主要原因一是行政运行费用增加;二是其他工资福利、奖金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1.92万元,占29.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3万元,占3.2%;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5万元,占26%;教育(类)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7万元:其中养老保险支出1.42万元,占3.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费支出5.85万元,占14.3%;农林水(类)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住房公积金支出2.29万元,占5.6%;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支出1.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0.81万元,占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0.49万元,占1.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17万元,占1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71万元,支出决算为4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2%。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上调;二是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费用上调。其中:基本支出30.28万元,占74.2%;项目支出10.5万元,占25.8%。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07万元,支出决算为2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办公经费。

3)教育(类)教育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教育培训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7万元:其中养老保险支出1.42万元,占2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85万元,占80%;。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公积金支出2.29万元。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卫生健康支出1.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0.81万元,占77.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0.49万元,占22.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对其他咨询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烈山区关工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烈山区关工委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淮北市烈山区关工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2万元,比2020年减少1.22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淮北市烈山区关工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淮北市烈山区关工委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7个项目,涉及资金10.5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通过对贫困留守儿童的帮扶,让他们在学习上有关工委资助,可以解决学习用品的短缺,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成绩,在思想道德教育方面,通过组织宣讲团进校进班宣讲,极大地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水平,组织法治宣讲团深入学校、社区对青少年进行学法知法守法教育,提高了广大青少年遵纪守法的意识;开展一系列家庭家风家训教育提高了家长教育孩子的能力,有利于青少家庭成长环境的提高。对贫困大学生资助,让他们圆了大学梦,深受学生及家长的欢迎,有助于国家人才的培养。

本部门共组织对关爱贫困留守儿童”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5万元。

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组织方式:部门自主实施组织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留守儿童受资助后,失学现象不再出现,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水平、遵纪守法意识加强,青少年违法乱纪现象没有了。通过家风家训的宣讲,提高了家庭教育的方法方式水平,使家庭和睦,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环境。通过资助资助,贫困大学生都能顺利升学完成学业,为国家建设出一份力。

评价结果显示,为优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指市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

项目名称

金额

完成情况

 效果

 圆梦大学生活动

 1万元

  已完成

 关爱留守儿童

1万元

 已完成

 优

 家庭教育

 1万元

 已完成

 优

 青少年普法教育

 1.5 万元

 已完成

 优

 青少年科技教育

 1万元

 已完成

 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