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学校正气,表彰先进,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由班级提名及班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学校,经审批后可分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 “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奖品、以资鼓励,其材料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一、“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一)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时事政治,自觉执行《学生守则》,起模范表率作用;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艰苦朴素;诚实谦虚、文明礼貌、遵纪守法;
(3)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4)没有受到学校任何处分。
2.学习方面
(1)热爱学习,刻苦勤奋,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2)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各科成绩全部为班级前列;
(3)积极参加实践性教学,爱护仪器设备,安全无事故。
3.身体方面
(1)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三操”认真并积极参加课余锻炼;
(2)积极参加各类劳动,讲究整洁,养成优良的卫生习惯;
(3)体育成绩符合国家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二)评选方法
1.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人数一般控制在5%以内;
2.个人自荐、然后由小组提名,全班评议,提出初评名单;
3.班主任审定初评人选,填写三好学生登记表,推荐给学校;
4.由学校审核、审批后公布,并存入个人档案。
(三)奖励办法
学校张榜公布表彰,颁发三好学生证书和奖品。
二、“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部”评选方法
(一)条件
基本上符合三好学生条件,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并能主动热心为同学服 务,主动做好社会工作,成绩显著,具体表现在:
1.担任班委、团支部书记等职务,能按学校要求,主动考虑问题并安排工作,各方面以身作则,为学校和班级争的荣誉的学生干部中产生;
2.有一定组织能力。积极工作努力克服困难,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工作态度认真、能够发扬民主,正确对待人的意见和自我批评,敢 于对不良现象进行批评;
4.在担任学生干部期间,能向学校提岀改进工作的合理化建议,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5.没有受到学校处分。
(二)评选方法
根据班级人数分配名额选出若干名额;班主任审定班级评选岀的名单, 并推荐至学校;学校审核、审批后公布,并存入个人档案。
(三)奖励办法:
由学校张榜公布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三、“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舍长”评选办法
(一)条件
1.担任学生会、团队工作的学生,达到或基本达到三好学生条件,
热心社会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
2.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3.思想品德好,尊师守纪,团结同学,文明礼貌,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4.没有受到学校处分。
(二)评选方法
由班主任、团委负责教师提名;学校审核、审批后公布,并存入个人档案。
(三)奖励办法
由学校张榜公布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