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中心校2024年春季学期收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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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中心学校发布时间:2024-04-28 15:28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就2024季学期中小学收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小学校收费依据

中小学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做好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淮发改收费〔2017〕417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财〔2023〕41号)准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收费工作的通知教计2023〕17)文件要求执行。

、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继续实施免除全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政策。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由学校严格按照补偿成本和非营利原则确定,据实收取。收费项目和标准对照“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和代收费项目”内容,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

其中代收费:作业本费为小学每生每学期1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20元。采取集中预收、当期结算方式收取,多退少补。服务性收费:各中小学校可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每生每学期360元。

、中小学校收费范围

烈山中心校及下属各中小学

、收费相关纪律和要求

1.认真落实“国家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惠民政策。

2.坚持“一教一辅”和自愿征订原则,做好教辅材料征订工作。

3.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其支出必须单独核算。严禁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小金库”。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

4.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定,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

5.严格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有关规定,收费前须在显著位置向学生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奖助(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

6.收费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