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实验中学规范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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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实验中学发布时间:2024-04-26 16:46

一、办学方向

坚持“打造精品特色学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五育并举”,实现全面育人的目标,在丰富的特色活动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科研兴校”为工作方向,秉持“以研促教、以教促学”的理念,不断优化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以“课堂教学”为着力点,以班级管理为突破口,以教科研为内在发展动力的办学思路,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教学常规管理精细化,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着力打造名校。

二、校务管理

(一)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让家长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

(二)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和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

(三)坚持基础教育面向大众的性质,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服务。注重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按规定收费。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

三、德育管理

(一)将德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要求,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

(二)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改进德育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校内外德育资源,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讲究实效,克服形式主义。教师实行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三)大力加强校园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氛围,使我校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精神文明建设基地。

四、教学管理

(一)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开展好艺术、体育、劳动等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因地制宜开发学校课程,形成学校特色。

(二)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半小时。积极开展学生自主实践性研究。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期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

(三)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书面作业控制总量,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四)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要求,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引导、鼓励和支持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研究,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五)实行校本教研制度,研究课程建设、课程实施和教育教学重点、难点问题,提高课程计划实施质量和单位时间内教学效率。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建立各种业务档案,充分发挥业务档案材料在教育教学、教研科研中的重要作用。

(六)选用国家和省颁布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的教材。

五、学生管理

(一)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一律实行划片招生,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招生行为的要求,不作违规招生宣传,不违规提前招生,不到规定区域外招收学生,不超出学校合理规模招生。

(二)认真执行《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科学的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注册学籍,并信息的核对、勘误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现学生辍学,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并做好有关工作。

(三)严格控制班额。教学班参照日常班班额和教师、教学场所情况合理安排。

(四)健全学生管理和学生自治组织,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积极支持学生会开展有意义的社团活动,加强对社团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五)建立学生奖惩制度,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按规定处理和帮助犯错误的学生。对犯错误的学生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努力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不能开除学生学籍。

(六)认真执行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家庭生活困难学生救助制度,帮助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健全家庭生活困难学生救助档案。

六、教师管理

(一)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本依据,加强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使广大教师能够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向学生推荐任何教辅资料;不搞有偿家教。

(二)执行教职员工职业资格制度,实行持证上岗。重视教师培养和培训,制定并落实教师和其他专业人员专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促进教师和其他专业人员教育观念、专业理论和技能的不断更新和提高,组织教师进修,开展校本培训和教研活动。

(三)依法保障教师权益,不安排教师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上课。

七、评价管理

(一)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展的评价体系。实行以学业考试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学业考试成绩和基础发展目标评价等级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主要依据。严格考试管理,不组织、不参加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等活动。

(二)建立诚信制度、监督举报制度、评价结果公示和复议制度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质量保障制度,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不负责任的行为。严密组织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不断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认真处理违纪、舞弊、作弊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等。

(三)建立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不单纯以教学成绩评价教师。坚持内容全面、主体多元原则,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科学评价教师工作。

(四)在客观分析学生情况下,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查学生完成课程标准要求的程度和所用时间两个基本因素,不以考试成绩给教师排名次。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高低作为评价和奖惩教师的主要标准。

八、财务管理

(一)认真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经费收支、资金管理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如实提供财务资料。认真编制学校预算,依法组织学校收入。坚持节俭办学方针,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资产购入、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符。对仪器、图书、设备等进行科学分类、编号、登记,定期定位存放,完善相关防护、维修措施,确保各类仪器、图书、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建立健全校舍档案,及时更新档案内容,保证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数据准确。

(三)加强校舍和校园环境管理。扩建、拆除校舍,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制,定期对校舍进行查勘鉴定,发现险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向上级报告,争取尽快彻底解除险情。

九、安全管理

(一)根据国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安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建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学生户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有安全保障计划。

(二)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坍塌、防触电、防溺水、防滋扰、防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三)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外来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十、卫生管理

(一)将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作为卫生工作重点。制定完善的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全面推行学校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学校饮食卫生自身管理水平,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制定突发性、群体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群体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三)高度重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工作计划,增强学生健康卫生意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