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实验中学2023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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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实验中学发布时间:2024-04-26 17:18

根据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淮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制定我校2023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评审范围及标准

申报人员须是我校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我校教师职称评审严格依照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评审标准执行。

二、申报基本要求

编制内在职在岗教师实行评聘合一的办法,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我校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组织申报。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我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及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均通过安徽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管理,为确保稳妥有序推进,2023年度我校教师职称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学校审核时间为9月14日至10月20日(逾期平台关闭,将不再受理),各县区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市级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7日。

2.申报网址:https://hrss.ah.gov.cn/

    3.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已注册人员直接登录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未注册人员先申请注册后登录即可。登录后,请先在“职称申报”网页右上角“帮助中心”中查看并下载《操作手册》,按照说明逐步进行操作。

4.有关要求:一是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提供的选项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二是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年度考核表、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含跨学科培训)、支教认定、公示证明、业绩、教科研等申报材料。其中,业绩成果、教科研成果等,应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的情况。业绩、教科研材料等需按照《淮北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1)要求上传相应证书及佐证材料。三是论文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网上提交的所有获奖证书,均须校长在正面空白处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上传。

(二)纸质材料申报

对于内容较多,不便上传的能力条件材料,以纸质形式上报(一人一档案袋,准备清单目录2份,1份贴在档案袋外面,1份随能力材料放入档案袋内。清单目录包含:申报人姓名、单位、学段学科、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具体能力条件的类别)。

三、申报推荐程序及办法

  学校(单位)根据岗位空缺职数和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选,并组织竞争推荐。

1.组织初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不超过3人)、专家(可跨校聘请)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评审推荐小组,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如实填写《材料鉴定表》(附件2、3),确保职评材料真实、齐全且手续完备。经初核,不符合资格条件和程序的人员一律不得上报。初核结束后,评审推荐小组在《材料鉴定表》(附件2、3)上签署意见并签名,学校加盖公章。

2.公开申报

申报工作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在学校公告栏主动公开申报通知和申报条件等信息;公开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评审材料;公开学校推荐结果和每一名申报人的《材料鉴定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果(含附件5《单位公示证明》)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法人须在申报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系统生成导出打印的,一式两份)的公示意见栏中签署“经公示(公示期为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材料真实,符合  专业技术资格任职申报条件,同意推荐”意见后,方可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人上报。

四、相关政策说明

(一)关于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要求。中小学教师应按照《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附件9)中的学历资历条件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实行学历、资历单项破格、逐级申报。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应填写《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10)一式2份,并于9月28日前报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评审,逾期不报者不得申报破格评审。

(二)关于少先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思政课教师职称评审。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 少先队安徽省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思政课教师,或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思政课为主要工作的兼职教师,可申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思政”科目专业技术资格,其兼任其他学科教学任务的工作量及业绩一并纳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思政”科目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范围。以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学为主兼做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或思政课工作的教师,应按所从事的主要任教学科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其兼做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思政课方面的工作量及业绩、学科成果一并纳入主教学科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范围。

(三)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根据省、市人社、教育部门有关通知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每年学习不少于60学时,因故未及时参加学习的,可顺延至下一年度补学。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不得申报职称。

学时认定的基本程序为:每年度校本培训学时由学校和县、区及企业教育主管部门填写并审验,集中培训学时由培训院校填写,参加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国培计划”培训所获得的学时(学分),凭合格(结业)证书计入学时;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完成后,以县、区,企业教育主管部门为单位(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到市人社局专技科统一进行学时认定。

职称申报系统中,继续教育分每年公需课总学时、专业课总学时录入(根据系统要求逐年录入),上传的附件为《继续教育本》中对应的“继续教育登记”和“验证登记”页面,每页空白处须标注本人签名。验证登记页面上传时,须写清审核时间。

(四)关于支教经历要求。城镇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应合理界定乡村学校及薄弱学校,并将乡村学校及薄弱学校名册同步报送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未按要求报送的,涉及“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一律不予评审。申报一级教师的申报人员不作支教要求。

(五)有关年限计算。除继续教育学时按学年度计算外,其他学历、资历、业绩等均按周年计算,本年度职称评审终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如: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任职的,任职年限满5年;2019年1月1日及以后任职的,任职年限不满5年,以此类推)。

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取得的职称,从授权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五、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申报人报送的材料要求

1.近一个基本任职年限每学年度《教师专业发展考评报告册》。

2.德育工作总结和行动研究报告。

3.对于不便上传的教案、听课记录、公开课、班主任、辅导青年教师等能力条件材料,按照《淮北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1)要求以纸质形式上报。

4.申报人(含认定人员)在职称申报系统中申报,经学校审核后,从系统导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交由学校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盖章上报。

5.《淮北市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附件2、3)上报至学校审核后统一交所属教育主管部门。

(三)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参评教师的职称评审纸质材料于10月8日前交学校办公室。

六、评审推荐小组

组长:甘露

副组长:曾建国

成员:孟庆华 汪侠 张敏 惠玲 段磊

七、纪律要求

(一)网上申报材料系统长期留存,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伪造学历、资历,未在教学一线岗位,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抄袭下载他人论文,证书造假,提供老教案、假教案,听课记录等材料涂改造假等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不推荐。推荐申报全过程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申报人及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诚信承诺书,不签署承诺书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八、未尽事项,按照省市人社、教育部门最新文件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