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处理医院事故纠纷,确保医院平安稳定,及时解决医院事故纠风,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烈山镇卫生院医疗事故争议处置工作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守永
副组长:周谦光
成 员:卢洋 周成金 刘道华 朱 雷 花小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丁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