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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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宋疃镇卫生院发布时间:2025-06-12 17:05

为妥善处理医院事故纠纷,确保医院平安稳定,及时解决医院事故纠风,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宋疃镇卫生院医疗事故争议处置工作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马玲

副组长:李医峰 常玲

成 员:张琼  张淑侠  宁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常玲兼任。

地点:门诊楼三楼医疗纠纷处置办公室

电话:0561-2336120

接待时间:上午8:00-11:20,下午14:30-17:30(冬季 上午8:00-11:20 ,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