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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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宋疃镇卫生院发布时间:2024-03-01 16:23

为妥善处理医院事故纠纷,确保医院平安稳定,及时解决医院事故纠风,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宋疃镇卫生院医疗事故争议处置工作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董茂斌

副组长:马   玲

成 员:李医峰 常玲 张琼 张淑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常玲兼任。